灼华公司上六休一,休息那天,孟郁把自己那点零碎地东西,搬到了自己新住的地方。
房间很小,还是合租。
他搬过来的事,也没和郑其华说,他不可能把狗带出来受罪,就干脆不说,等郑陶出差回来,狗走了,他自然而然也走了,走的还能干净利索。
到了那个时候,郑其华才发现自己早就找了房子也不晚,反正他也没有赖着不走的想法。
孟郁在郑其华展露一下厨艺之后,郑其华就馋上了他做的菜。
孟郁喜欢动手,也喜欢看到郑其华享受的表情,他在灼华公司没一个朋友,郑其华之于他是亦boss亦友。
到了饭点人自觉就进去做饭了,根本不用使唤。
郑其华就越发觉得这个助理很好,不仅聪明、踏实,厨艺也好,他现在都想不起来营养液是什么味道的了。
孟郁确实很聪明,为什么上完高中就不上了,他虽然好奇,但是不问。
今天下班早了些,孟郁和郑其华在天没黑的时候回了家,在家里办公,十点之后孟郁让打发走了,上床睡觉,郑其华又工作了会儿,十二点的时候也上了床。
他定了个闹钟,五点的闹钟。
孟郁住到这儿已经五天了,每次他一醒来就是孟郁把狗都遛完上班去了。
这次他想看看那人是怎么遛狗的。
起来的很早,还是没碰到,郑其华坐在客厅里面,一边吃着孟郁准备好的早餐,一边看着新闻,等着人。
约摸二十分钟后,孟郁回来了,他先是自己伸了个脑袋向里面看了看,门口的机器人像是有感应似的,眼睛立马变成个蓝色,出了门。
郑其华挑了挑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