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萨对血族的存亡并无荣辱与共之感,甚至觉得有道理。

他能活下来,是实力和血统强大的象征,易爸爸比他儿子会讲话多了。

兰萨本想附和一句,但还是笑笑不说话,不知道管人家称呼什么。

易爸爸忽然过来一左一右拉起他们两个,热烈至极:“走,上街买东西去,得送点礼物给……叫什么来着,还没问?”

往日活泼的易霆懒洋洋起身,替着回答:“兰萨。”

“好名字,就是有点耳熟。”易爸爸动动耳朵,一时也没想起来,风风火火拉着他们购物去了。

血族亲王身旁两侧都是狼人,这场景放到一千年前,恐怕要吓死几个人。

兰萨走路不自然极了,因为两条胳膊都被挎着,晃动节奏还不一样。

狼人这么热烈的生物,有一个就够了,还这么亲近。

念着是自己伴侣的长辈,忍了。

“小兰啊,喜欢穿啥衣服?爸爸掏钱。”

兰萨虽然没在呼吸,却体会到了窒息,假装凝望着服装店里的商品。

小兰?这是什么粗俗的称呼。

他根本不是姓兰,尊贵的氏名在现代已经无人知晓了,兰萨也只是古语演化到现在的通用体名字。

果然易霆傻呵呵的笑了:“还小兰,怪怪的。”

兰萨不着痕迹地抽手,拍了拍小狼屁股。

这是敢取笑他的惩罚。

“嗷!”易霆没忍住叫出了声,引的行人侧目,连忙闭嘴趴兰萨耳边,“老子屁股还疼着呢……”

“嘀咕什么悄悄话呢?”易爸爸不明所以。

兰萨满心愉悦,安抚地摸了摸尾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