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各位乡亲!我自五两银子被叔父一家卖至葛家,与葛家二子葛正修成婚,”说罢他环顾一周,见众人眼中流露出惊异之色,满意道:“且不说我朝律法,拐卖良家子女视为重罪!明知而买者流徙千里服役三年!就说葛赵氏既然同意我与葛正修完婚,就说明我傅居言是葛正修明媒正娶的人,也是她堂堂正正的儿媳,不是她可以随意打骂贱卖的猫狗!”
“我本来念及叔父一家养育之恩,葛家再造之恩,不想多生事端,做那不知恩图报之人,只是,自进葛家将近一月,我自认对待公婆丝毫没有不尊之为,更无不敬之心,葛赵氏却动辄非打即骂,半月前更是因我无心之言逼我至死!”
人群已是哗然失色!且不说人人都清楚的傅居言自杀之事,就葛家二媳说的拐卖之罪,便足以引起大家的重视了。
东陵律法大多沿袭前朝,前朝后期人口因战乱锐减,壮劳力陡降,这对以人力为根本的古代国家来说不啻损失惨重,所以前朝对于人口的买卖打压力度极大,一旦发现定罪也极重,东陵在这方面亦然。
虽然说农村里像傅居言这样的,也有被家人变相卖出去嫁人的,但只是极少数,而且大多都会基于女方或哥儿的意愿,因为他们也怕一旦闹起来不好收拾。但却很少有人想到律法这方面,一方面是因为这里百姓大多都未读书,不识字,不懂法;另一方面,人们对于拐卖的认知还停留在将人卖给人贩、伢子之类的,很少有人想到这么深。所谓民不告,官不究,半山村成立以来还从来没有过新嫁娘是被“拐卖”而来的!
人群里有不少人大骂葛老太不是东西的,也有人心里嘀咕,这拐卖一说,还不是看傅居言巧言令色的一张嘴。
傅居言故意说得严重,但也基于一定事实,原主虽不是被拐,但被叔父一家卖却是真的,原主事先也并不知情。
他继续说道:“我知道叔父一家不是可久留之地,所以自来到葛家之后,也决心要和葛家二子好好相处,以夫妻之礼相待,侍奉长辈,养育幼子。可家婆所为,却无法让我忍受至今,”他挽起双袖,举起,示意众人,“这!就是葛家母对待儿媳之道!试问,若有谁被人这样对待,还能和她亲睦相处吗?”
众人只见傅居言裸露在外的胳膊上满是青青紫紫的伤痕,有些已经泛黄发褐,显然是受挨已久,那些新鲜的无不触目惊心,甚至是红条缕缕,已然成痂,一时议论声更大。
葛老太已经被傅居言的一番言论弄慌了神,更是被重罪一说吓住了,再加上一旁葛正修狠戾残暴的眼神,她两股战战,只逞强道:“你胡说!我没有!是你叔父家嫌你浪费粮食才将你卖给我家的!我肯将你买来,给你口饭吃,还让你嫁给老二享尽清闲福!这都是天大的恩情,你却不知恩图报,还自己私藏银两,对我不敬!我将你打了卖了都是轻的!”
众人嗡的一声议论开了,“真没想到这葛老太这么狠心,看葛家二媳那胳膊上的伤,说不定身上更多呢!”
“这算什么?你没听葛家二媳说吗?他是被葛老太联合那丧心良的叔父一家算计着卖到葛家的,要不然人家这么俊秀的一个哥儿怎么看上毁了容貌的葛家那个的的?还带了个不明不白的孩子。”这估计是高眼光的颜控党。
“就是,狠心算什么?这胆子才真是大,这说卖就卖,以为县上那官老爷跟她是一家呢?”
作者有话要说:
好了,终于要分家了!让我慢慢写,大家耐心一点慢慢看。
第11章
被人群的议论闹得脸红脖子粗的葛老爹终于忍不住上前喝道:“你先闭嘴!”还嫌不够丢脸吗?
说实话,他也被傅居言的说法吓到了,没想到当初自家婆娘为了省钱而弄的这么一出,居然能让葛家担上官司!这可不行!他家书哥儿还在读书呢!读书人最重清誉,若葛家私买人口与人为妻的事坐实了,书哥儿这书也就别想读了!
这样不安分的主,还是尽早赶的越远越好!
到底是一家之主,比只会撒泼逞凶的葛老太想得深远多了,他面色不善的看向傅居言,“老二家的,你来我家有一个月了,可从没听你提起过你叔父那边的事,当初你娘将你带回来,也不过是想要你和正修做个伴,如今你若对这婚事心有不满,这是你和正修之间的事。至于你不满我们这些人,今天我就做个主,请里正来把这家分一分!”
一句话就将拐卖之罪掀了过去,也不提葛老太对原主的打骂。
“他爹!”葛老太不愿意,葛正修是打猎的好手,能为家里添不少进项,田里的地多他一个人也省不少力气,这就分了家,这些好事从哪里去找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