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星朝。”
太后就笑着转头,对下首的少年揶揄道,
“你怎么不写?”
有人情不自禁往这边看了几眼。
世人皆知,安小王爷自小不爱诗书爱骑射,虽然能猎杀一头大野熊,但不通文墨,骨子里是个十足的武夫。
让他作诗
也幸好今日的诗作都不署名了。
霍星朝并没有理会底下那些内涵各异的目光,抬了抬眼皮,语调懒散,
“母后你知道的,我不会作诗,还是不凑这个热闹了。”
明知他在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太后无奈了,叹息道,“你啊。”
这孩子,也不知是怎么养出这个性子的。
自小就比旁人骄傲偏执。从外头传出他不善笔墨的谣言之后,他就真的没再动过几回笔,仿佛人家说骑射不如诗书重要,他就偏偏要“以身作则”来反驳人家。
唉。
真是个倔强孩子。
其实太后不知,那位在她眼中骄傲又脑洞清奇的孩子,此刻正在心里天人交战。
霍朝朝:你真的不打算写?
霍星星:我说了,不写。那帮孙子说爷不识字,写出来的文章狗屁不通,呵,爷还不屑于写给他们看呢!
“”
霍朝朝叹息道,“真是个”
“你再说我是孩子我就把这颗芹菜饺子给吃掉。”
霍朝朝最讨厌吃芹菜。
属于一吃就会生理性反胃的那种。
而现在虽然不是他主导身体,但一看霍星星把芹菜吃进嘴里,他也会下意识难受的紧,整个人都要疯掉。
所以这个威胁简直不能更有效。
霍朝朝乖巧地把后面半截话咽下去,换了个说法,
“你这样,就只是自己不舒服,人家可半点影响都没有。”
“我管呢。反正爷不屑于写给这些见识浅薄的人看。”
“那你有没有想过,其实你今天晚上写的诗挂出去,一开始没有人知道是你写的,到时候万一获得了头筹,一宣布,那些个见识浅薄的人发现胜过他们的竟然是个自己一直瞧不起的人,心里头大概是个什么滋味?”
“他们什么滋味和爷有关系吗?”
“你这样捏着藏着,难受的只有自己,他们反而真的以为安王爷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蠢材。所以啊,你的瞧不起和不屑,不过就是自己藏着掖着的自娱自乐而已。”
“”
“而且林小姐还在呢,你一笔不动,人家万一真的以为你不同笔墨,又像曲姝甯一样哭着喊着求着太后不愿嫁给你,你丢不丢人?”
霍星星终于忍不住了,
“霍朝朝,你今天晚上为什么这么多话?说了大半天只是想让我写首诗?”
“是,也不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