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啊,我试试……”潘尼应声,用手掌裹住了兔子两只细长的后脚,还顺便捏了捏,又问道:“我怎么记得都是提兔子的耳朵?这么抱有点怪……跟抱孩子似的,以前我好想这么抱过伊格。”

拜索在长毛刘海后面瞪圆黑眼睛,本能地颤动了一下自己的耳朵尖。

提……提什么?

提耳朵?

这是什么虎狼之词!

好了!他现在可以确定,至少这个潘绝对、绝对不知道他是谁,不然不可能说出“提耳朵”这样狂妄的言论。

毕加索:“那是重大误区,小潘。兔子的耳朵上有丰富的神经细胞,对痛感十分敏锐,被提耳朵对兔子而言是十分痛苦的事情。建议你还是这样抱着他比较好。”

潘尼:“哦,这样啊……我一直以为兔子耳朵这么长是用来提的……”

拜索在潘尼怀里气到抖脚,这种淡淡的遗憾的语气是什么回事?!

潘尼抱着长毛兔在寝宫转了半圈,最后找到一个好地方,缓缓开口:“小家伙,来,虽然你可能听不懂,但是我还是想跟你讲讲……”

他们来到了落地窗前,顺势靠坐在了窗边沙发上。

拜索发现自己竟然被轻松地换了一个方向——依旧被托着脚举在半空中,变成了和潘尼脸对脸。

一人一兔离得太近了,拜索甚至可以看到少年挺巧的鼻尖和浓密的睫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