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岛上的原住民也有不少首饰,她从这家拿了耳环,从那家拿了项链,东拼西凑,凑出一整套。

她忙碌的时候,陆启明也没闲着,把早就准备好的菜品做出来,搬了张餐桌放在湖畔草地上,铺好桌布,将菜和饮料都端过去。

婚礼需要仪式感,他把酒吧的白色门框给卸下来,安在草地上,缠上鲜红的布条,看起来喜气洋洋。

计划中的事情都完成了,可是换好衣服站在草地上,江妙妙总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。

一坨毛茸茸的东西拱进她裙摆里,她提起来一看,想到了。

“我的肉肉啊,怎么把你给忘了。”

它可是很重要的角色呢!

江妙妙摘下头上的花冠,套在它脖子上,看起来像个项圈。

至此,所有事情都做完了,二人一狗走到红框下。

她看着他,他看着她,彼此都有点尴尬。

“咳咳。”

陆启明穿着比他肤色更黑的西装,清清嗓子,突然单膝跪下,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小的银色戒指。

江妙妙错愕,“你从哪儿弄来的?”

“酒吧里有个装饰用的银酒杯,我半夜偷偷磨的。”

“……好吧,谢谢。”

她伸出手指,准备戴上。

陆启明却坚持走完全程。

“江妙妙小姐,你愿意嫁给我这个快五十岁的老头吗?我可能吃的比你多,死的比你早,你愿意对我不离不弃吗?”

江妙妙笑嘻嘻。

“我愿意,我还愿意在你走后住你的房子,花你的钱。”

他眨眨眼睛。

“可我没有房子没有钱,唯一拥有的东西就是你。”

“是吗?那可是个举世无双的好宝贝呢。”

他轻笑,为她戴上戒指。

皮肤黑,戒指亮,别有特色。

陆启明站起身,江妙妙拉拉裙摆,“我没有半夜偷偷磨戒指,所以没法跟你交换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