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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起去?”

“白天阳光强,丧尸不怎么出来,本来就比晚上安全。我把电锯充饱了电,还带着枪,遇到危险我能自保。

要是实在逃不出来,你就别管我,自己走,我不会怪你的。”

陆启明蹙眉。

“你确定必须一起去?”

“我确定。”

要不是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,她根本不会坚持活到现在。

如今她愿意活,他却把她当宠物似的养着,一个人面对所有危险,这叫什么事?

哪怕是条咸鱼,也得靠自己翻身呀。

陆启明叹了口气,回到床上。

“好吧,明天再出发。”

江妙妙关灯,钻进他怀里,低声说:

“是你先招惹我的,以后无论你去哪里,我都不会放手。”

他苦笑,“你还挺霸道。”

“那是,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人了,不准跑知不知道?”

她霸道地抱着他胳膊,躺在他怀里睡着了。

第二天上午,两人吃过早饭,为出门做准备。

陆启明查看她手机里缓存的地图,找到离大楼最近的加油站——在一个公交车站对面,离他们这里有十多公里。

两人靠脚走,得走上半天才能到。

中午赶不回来吃饭,水和食物是要带的。

加油站的机器一般都用电,现在肯定都没用了,不知道有没有备用发电机。

就算有,被洪水泡过以后很可能也坏掉,因此他们大概率要撬开机器取油。

这需要工具,手头能找到的电锯、锤子、扳手等,江妙妙找袋子装好,沉甸甸的一大包。

他们各自带了枪,防护服就不穿了,那玩意儿现在对丧尸没什么用,天气热,憋在里面还容易中暑。

准备出门前,她注意到江肉肉。

这小胖子大概是察觉到他们异常的举动,一直很不安地围着他们打转。

“你不能出去哦。”江妙妙蹲在它面前,温柔地说:“我们出去一天就回来,你留在酒店看家好不好?我会给你准备好食物和水,待在房间别乱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