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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后几天,两人都没出门,待在别墅专心装扮这个家。

家具和电器都搬到它们各自该

摆放的位置上,江妙妙仍觉得太空了,感觉少了些什么。

于是又去邻居家跑了几趟,拿回来窗帘、地毯、桌布和壁画等杂物。

末世前能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,哪怕只是些小配饰的质感也非常好。

江妙妙尤其喜欢一块窗帘,双层的,顶上缝了一圈精致的蕾丝,颜色是淡淡的烟粉色,逆着光时能看出细腻的纹路。

她拿来梯子,自力更生地装到自己房间里。

打开窗户,微风灌进来。

窗帘随风飘扬,纤薄的布料透进光,满屋子都变成淡淡的粉色,美好得让她暂时忘却城市里成千上万的丧尸。

她坐在梯子上,享受地闭着眼睛。

陆启明嗑着瓜子走进来,打量她焕然一新的房间,咂了咂嘴。

“什么审美,啧啧。”

江妙妙睁开眼睛,“不好看吗?我觉得很漂亮啊。”

“又是蕾丝又是粉色,土爆了。”

“……再土也比你的狗窝强,滚!”

他耸耸肩,麻溜地滚了,回到自己狗窝玩电脑。

半小时后,江妙妙不请自来,怀里抱着一堆东西,进门后也不说话,往他墙上贴了个小粘钩,挂上去一幅风景画。

陆启明抬头。

“喂喂,你在做什么?这是我的房间。”

自从那晚她带着狗去隔壁睡,她就不怎么来这里了。

江妙妙手上动作不停。

“画拿多了,给你挂上,给你培养培养正常的审美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