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就你现在这样子,还能整理东西?”何非敏挑眉,又弯腰抱起他。
“喂喂,你干嘛呢?不许进去,听到没有,喂……”
何非敏直接踢开房门。
“出去,白痴,你给我出去。”林子易红着脸嚷叫。
卧室内,乱七八糟。
地上堆着衣服,床上扔着衣服,被子裹在一起。这地方,是狗窝吗?
“何非敏,我不要跟你一起住了,你给我出去。”要死了,还想着十年不见给他个好印象,这会儿全毁了,他家事无能,今天急着参加罗斌的婚礼,不晓得穿啥衣服好,把衣柜差不多翻遍了。
“我有很强的心理准备,虽然亲眼见了跟想象中的差距很大,但尚在能接受的范围内,我说了,十年的空白太大,所以,不管你是哪个样子,我都愿意去了解。”把残疾人放在床上,何非敏低下头,看着脸红红的林子易,突然笑了,他在林子易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,“现在告诉我,要整理哪些东西?”
林子易的脸更红了,这家伙比十年前难以捉摸。十年前只是喜欢盯着自己瞧,现在,说一句话做一件事,总让他的心跳个不停。
“衣服都在衣柜里了,你看着拿呗。”林子易别扭的抬起头,对上何非敏的视线。
这人的眼睛很狭长,高高的鼻梁,他的脸型更好看。林子易是个骄傲的人,骄傲来自他的家世,他从小到大的成绩,还有他的长相。可是跟何非敏一比,林子易总觉得这人比自己长的更好。
这人举手之间有种经历过风云的气质,沉稳又强势。
何非敏打开衣柜,这孩子虽然懒,但眼光是好的。衣柜里的衣服虽然不多,但都是牌子货。林子易舍得花钱,这是何非敏在十年前就知道的。十年前的社会不比现在,大家的经济条件更是有限,可那个时候,林子易的穿着却是流行在普遍同学之前的。
除了校服,他的运动服都是上千一套的,甚至有些根本叫不出牌子,如果不是何非敏家境极好,从小对牌子货了解,他也不会一眼就瞧出这个孩子的与众不同。
清丽的长相,有很纯净的气质。他的眼睛很大,闪闪发亮,让何非敏看透过肮脏世界的人,忍不住被吸引,这个孩子,真干净。
而现在,就算过了十年,他还是那么干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