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便是肩膀部位的刺伤, 这人也是个身材高大的男子。
回头得找人问下那个报案人的情况了, 首先要确定的是报案人的身高体型。楚霄云想起二队的案卷上对报案人的情况记录得很粗糙,这些基本的信息都没有。
【不知这个时代的法医学发展道哪一步了,】楚霄云望着车厢上的血迹出神,【能不能验出这血是什么血, 是什么人的血。】
想到这里,楚霄云问跟着他的两个捕快:“咱们衙门有仵作吧?”
两名捕快点头。
“能请他来一下吗?”楚霄云问,想了一下又补充道,“没出去办差吧?”
“没听说县里最近还有别的命案。”捕快甲道。
“应该没出去,下午我还看到过他呢。”捕快乙道。
“两位哥哥,谁能帮忙去请下仵作。”楚霄云道,“我再勘察下这马车。”
两捕快说:“这里也没别的事,我们俩去请仵作,你在这好好勘察马车吧。”
毕竟是一辆可能装运过尸体,甚至是凶杀现场的车,没人喜欢待在上面。
“行。你们去吧,早点回来啊。”楚霄云叮嘱道。
“知道的,我们还想准时放衙呢。”两人边走边答。
目前为止,楚霄云在车厢里没有发现别的有价值的线索,但也不是全无收获。比如,假设血迹是人血的话,从血迹他能判断血液主人是个身材高大的男子,光这一点就大大缩小了范围。而这一点,是先前二队的捕快的案卷上没有记录的。
可能是没有发现,也可能是别的原因。
楚霄云在车厢里发了一下呆,想起什么,准备从车厢里爬出,钻到车厢底下去看看。在准备下车的时候,怀里一个小东西掉了下来,在车厢底上跳了几下才老实躺下。楚霄云好奇地捡起那玩意,才发现是之前苏文用来当顶针的那枚破扳指。他想起上次给苏文买了一只真的顶针,就打算把这破扳指丢掉的。结果揣怀里搞忘了,后来又负伤回家休养,就忘了这事。
楚霄云捡起那枚扳指,准备丢出车外,却在拾起扳指时,看到看到左车厢壁快要挨到车底的地方,有两道模糊的血痕。要不是楚霄云弯下身子去捡扳指,眼睛刚好对到那个地方,根本看不出那里还有两道模糊的血迹。
这个位置的血迹是二队案卷上没有记载的,楚霄云有点兴奋。他趴下身子仔细地观察那两道血迹,发现这两道血迹与先前看到车厢后壁上的血迹形状不同。不像是浸染上去的,倒像是手指刻意在上面蹭出来的。然后又被什么东西擦拭掉了。
这是怎么回事呢?是死者临死前挣扎留下的证据?如果是,这两道的血迹这么模糊,难道是凶手发现擦掉的缘故?如果凶手要是想清理马车上的血迹,为何只清理这里,不管后厢壁上的血迹呢。那里的血迹可明显多了。并且,要想彻底毁掉血迹,不是用水冲洗更好容易毁去痕迹吗,这样蹭掉又算怎么回事!
楚霄云摇了摇头,这个时候他有太多的小问号了。不过要是在前世的现代社会就好了,一个验血不敢说真相大白,起码能确定这血迹是不是报案人留下的。
从二队的案卷来看,这个社会的法医学应该还没有这么先进。楚霄云依稀记得,前世所在的社会都是二十世纪他所在的国家才建立了第一个血库。现在这社会发展的程度,离那个时候还早着呢。楚霄云对仵作能验出血迹的主人不报希望了。
楚霄云叹了口气,要是有现代的刑侦技术就好了。他有点丧气地锤了车厢一拳,发现手有点疼,原来是那枚扳指还握在手心里的缘故。他看了看那枚扳指,今天还多亏它了,不然发现不了这个新线索。有没有用且不说,总归是一个新发现,这个扳指也算是立了个功劳。
楚霄云一时有点不忍心丢掉它了。
要不还是拿回去还给苏文吧,让他处理。这么想着,又把那枚扳指放回怀里。
楚霄云想起自己原本是要到车厢底下去看看来着,赶忙从车里出来,钻道车底下。抬头看去,车厢底下很干净,没有血迹渗透过的痕迹,也没有清洗过的痕迹。说明流的血不多。这样看来,不管这车上的血迹是不是人血,起码这车不会是第一现场,顶多是个搬运工具。且搬运的时候,人已经死了很久了吧,不然不可能只流那么点血。不过那血迹的高度又让人想不通,那明显是一个成年男人肩膀的高度,如果是一个死人,为何不是直接仍在车厢地板上,而要让尸体靠着车厢壁呢?
楚霄云望着车厢底想得出神,在车底下呆了很久,直到另外两人找来仵作,见不到他人高声喊他。
楚霄云听见声音,从车厢底下钻出来。
“你钻到车底下去干嘛?”捕快甲问,“还以为你走了呢。”
“没事,就看看。”楚霄云答,“这辆车既然是重要证物,自然要到处看仔细了。”
说罢楚霄云望向仵作:“麻烦仵作看下车厢上的血,可是人血,如何证明是那报案人的血?”
仵作放下他挎着的小木箱,摇了摇头:“楚捕快,这车厢上的血早就验过了。是人血,这没得跑。至于证明这血是谁的血,你也太瞧得起我了。别说我一个小县城的小仵作,就是六扇门的仵作大师目前也不可能做到啊。”
这个回答楚霄云也不意外,他撩开车上的门帘:“那这血迹岂不是在这案件里没有什么作用了?”
如果是这样的话,二队的人据此判断报案人被车夫所杀,岂非自相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