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穿成流氓无赖(3)
王三强狼吞虎咽地吃着煎饼,腾出一只手拿起石桌上老大夫留下的药方,嘴里含糊不清地:“云哥,我去给你抓药,要不你先回房休息一下?”
楚霄云嘴里“好、好”的答应着,但王三强走后他并没回原主的房间休息,而是就靠在石桌上小憩。原来的世界这个时候正是寒月隆冬,而穿越过来的这个世界此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,在外面一边吹着不算清晨但也是上午的暖风,一边晒着和煦的暖阳别提多舒服了。
他才不要去睡原主那个狗窝。
半个时辰左右之后,王三强提着几个药包回来,不用楚霄云吩咐,自己就去找煎药的药罐,清洗干净后按照大夫的吩咐,将药和水按比例倒进去,升上火。
“这个药拿什么煎?”楚霄云看着王三强忙来忙去的比自己对这个院子还熟悉,到了嘴边还没来得及出口的话咽了回去。
做完这一切,王三强问楚霄云:“云哥,还有什么事尽管吩咐。我王三强上刀山下火海绝不说半个不字。”
楚霄云忍不住笑了。不过想起原主那个狗窝似的的房间和床,加之自己这会头疼,怕是无法自理,遂对王三强说:“不要你上刀山,也不要你下火海。不过眼前还真有件事要麻烦下三强兄。”
王三强吓得连连摆手:“云哥尽管吩咐,别叫兄。不敢当不敢当。”
楚霄云道:“我头上不太方便,你能帮我换下床上用品吗?”
“啊?”王三强有点没明白。
楚霄云估摸着他是不懂什么□□上用品,于是手脚并用地解释:“就是帮我换下床单被套,我现在不适宜低头弯腰,免得血液倒流。”
“哦,就这事。好说好说。”王三强不知道自己的云哥什么时候学的这么文绉绉。什么血液倒流,以前他听都没听说过的。不过云哥一向比自己能干,他说的肯定对。
收拾完楚霄云的房间,王三过来把买煎饼、请大夫、抓药之后剩下的二十文钱还给楚霄云。楚霄云见那点钱不多了,又从怀中掏出那三十五文铜钱递给王三强:“这些钱你先拿着,买点粮食回去,照顾好你娘。以后也要顾顾家,王婶下半辈子还要靠你呢,别在外面混了。”
王三勤听得感动得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好:“云哥,我不在外面混的,以后我就跟着你混,你让我干啥我干啥。”
楚霄云哭笑不得,但又不能说得太明白。想着如果他愿意听自己的,自己能把他往正道上引也是件好事,就答应了。
解决了腹中馋虫,打发走王三强,药罐中的中药也熬好了。喝了一次服用的量,楚霄云打算养精蓄锐,休息一下,下午去看看原主留下来的两亩薄田。
王三强收拾过的屋子勉强能看了,那张床闻着也没什么味道,楚霄云躺上床休息。
一觉醒来,已是中午。因为早饭吃得晚,煎饼油多比较耐饿,楚霄云这会不怎么饿。他将早前剩下的一个煎饼放到厨房去。厨房实在太脏,也不知原主究竟多久没做饭了。楚霄云清洗了两个大碗,将荷叶包好的饼放到一个碗里,再将另一个洗干净的碗扣在放饼的碗上。做完这事,他才循着记忆去看原主留下来的田地。
原主的田地离那个破落院子挺近,估摸着走个十来分钟就到了。古代的计时单位,一刻钟的时间都邀不了。
看到原主的地里的庄稼,楚霄云不由得摇头。这人还真是混啊。古代以农耕为重,可是这原主的地种得也是一塌糊涂,想来一年下来收不到几颗粮食。以后这几块地就要靠自己来打理了,手脚勤快些,糊口应该没问题。
虽说原主给他留下了些银子,够他在这个世界生活很久,但未雨绸缪,在回去无望的情况下,他得盘算下如何在这个世界立足,生存,生活,生活得好。
楚云宵一直都是一个很有计划的人。
想起原主留给他的银子,楚霄云不由心里一咯噔。原主是个混子,今朝有酒今朝醉,哪管明日饭无着的主,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钱?
楚霄云受损的记忆运转起来,他想起,昨天他,不,是原主,见到一个巨贾公子的仆人,说是要买他那未过门的媳妇。
楚霄云想起来,原主爹娘知道原主混账,估计也是怕他把家产败光,最后连老婆也娶不上,只得在自己大去不久前,匆忙给他定了一门童养婚。他们先是找了女孩的家庭,无奈女孩人家都不愿意定童养婚,原主父母耗不起时间,只得退而求其次,给他找了个愿意定童养婚的双儿。
付了订婚礼金,官府出了婚约文书,那个双儿就成了原主未过门的媳妇。因为当时两人年纪都还小,双儿十岁,原主十四岁,所以那个小双儿还是养在娘家。严格说来是他大伯家。
双儿也是个苦命人,父母早亡,大伯拿走了他家所有的家产,然后负担抚养他的责任。不过不是自己的孩子,哪里有那么上心,当时原主爹娘给的钱多,大伯家就把双儿许给了原主做童养婚。
随着时间的流逝,那个双儿渐渐长大,出落得越发标致,是十里八乡闻名的大美人。就连眉心的孕痣也是又深又红,一看就是能生养的。附近的小青年,不管结婚了的,还是没结婚的,都羡慕得要死。都道原主爹娘积了福,花那么点钱就定了个长得好看,生养还不输女子的双儿。
其实原主爹娘花的定金不少,约定以后迎娶时的聘礼也不少,娶女孩都是丰厚的。毕竟当初两家签订的婚约内容流传出来后,有女孩家后悔的。
婚前双方是不能相见的,原主当年听到乡人传言他未过门的媳妇好看,还特意去大伯家翻墙头瞧过,吓得双儿花容失色。看回来的原主心里却是美滋滋的,他那未过门的老婆真是好看。他心里就盘算着干脆把人迎回来算了。
自己已经十八岁,早到了该成婚的年纪;双儿已经十四岁,也不算小了。之所以爹娘死后他迟迟没去迎人,只是不想被拖累。反正老婆在那里,又跑不了,他照样可以出去夜夜笙歌。如今这媳妇没过门呢就被那么多人惦记,他就不想再放在别人家养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