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章

“不讨厌。”

好一会。

客厅里就剩下康怜南:“不讨厌?”

不讨厌是什么意思?那是有可能的意思吗?

康怜南摸着唇角,笑得有些傻气。

*

公爵是富豪云集之地。

来玩的基本是有钱人。

明乐有很多狐朋狗友,他就是来撑场子的,人多显得热闹。

包间很大,富丽堂皇。

中心圈众星捧月的坐着几个二代,剩下的不是马仔就是出来卖的。

明乐拉着朝玉去了个很不起眼的角落,没好气道:“坐着吧。”他是喜欢玩,但他觉得朝玉应该是个好孩子。

桌上摆着酒。

红的、白的,还有个转盘。

徐超马良都是明乐朋友,狐朋狗友。

俩人眼前一亮:“怪不得顾明乐都不出来玩了,弟弟真漂亮。”

朝玉就是学生打扮,白T,牛仔裤:“谢谢。”

他看向明乐,明乐在喝酒,衬衫长裤黑皮鞋,少有的正经打扮,很自然的挨着明乐坐下,“好喝吗?”

男人的衬衫挽到了袖口,露出一截精廋的小臂。

他喝了挺多,吐气都带着酒味,棕色的眼睛因为迷醉微微发暗,显得有些危险:“还行。”

灯红酒绿。

音乐声震天响。

朝玉有些出神,顾明乐其实很少这么穿,他就见了两次,很帅、能轻易的撩起人的征服欲。

咬了咬舌尖。

想上。

明乐都不用想这狗逼在想什么:“朝玉。”

朝玉捏捏手指:“嗯。”

明乐凑过去:“喝酒吗?”

朝玉摇头:“我不喜欢。”

“呵呵。”男人的声音低沉悦耳,他灌了一口酒,扣着朝玉的下巴吻上去渡了一口酒。

酒很烈。

辛辣。

呛得朝玉眼泪都出来了,他很想吐,可明乐没松手,他声音有些冷:“不许吐。”

朝玉还是咽了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