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讨厌。”
好一会。
客厅里就剩下康怜南:“不讨厌?”
不讨厌是什么意思?那是有可能的意思吗?
康怜南摸着唇角,笑得有些傻气。
*
公爵是富豪云集之地。
来玩的基本是有钱人。
明乐有很多狐朋狗友,他就是来撑场子的,人多显得热闹。
包间很大,富丽堂皇。
中心圈众星捧月的坐着几个二代,剩下的不是马仔就是出来卖的。
明乐拉着朝玉去了个很不起眼的角落,没好气道:“坐着吧。”他是喜欢玩,但他觉得朝玉应该是个好孩子。
桌上摆着酒。
红的、白的,还有个转盘。
徐超马良都是明乐朋友,狐朋狗友。
俩人眼前一亮:“怪不得顾明乐都不出来玩了,弟弟真漂亮。”
朝玉就是学生打扮,白T,牛仔裤:“谢谢。”
他看向明乐,明乐在喝酒,衬衫长裤黑皮鞋,少有的正经打扮,很自然的挨着明乐坐下,“好喝吗?”
男人的衬衫挽到了袖口,露出一截精廋的小臂。
他喝了挺多,吐气都带着酒味,棕色的眼睛因为迷醉微微发暗,显得有些危险:“还行。”
灯红酒绿。
音乐声震天响。
朝玉有些出神,顾明乐其实很少这么穿,他就见了两次,很帅、能轻易的撩起人的征服欲。
咬了咬舌尖。
想上。
明乐都不用想这狗逼在想什么:“朝玉。”
朝玉捏捏手指:“嗯。”
明乐凑过去:“喝酒吗?”
朝玉摇头:“我不喜欢。”
“呵呵。”男人的声音低沉悦耳,他灌了一口酒,扣着朝玉的下巴吻上去渡了一口酒。
酒很烈。
辛辣。
呛得朝玉眼泪都出来了,他很想吐,可明乐没松手,他声音有些冷:“不许吐。”
朝玉还是咽了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