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一别,不知道他们何时才能再相见。
显然费小宏也有同样的想法,上车前,还是忍不住地红了眼眶。
费小宏一把抱住毓秀,声音有些哽咽:“有机会来找我玩。”
毓秀拍了拍费小宏的背,笑着说了声好。
过来好一会儿,费小宏才慢慢放开毓秀,他用手背抹了下眼角,低声说:“那我走了。”
毓秀说:“去吧。”
费小宏的行李箱已经放进后备箱,他磨磨蹭蹭地坐进村长去年买的新车里,随后打开副驾驶位置的窗户,对毓秀挥了挥手。
车子启动,载着费小宏驶远了。
毓秀站在原地,眼睁睁看着车子变成一个小点,才转身要走。
结果冷不丁撞上不知何时来到他身后的翁娘。
翁娘脸上的表情很平淡,看不出有什么情绪,他一直盯着车子消失的方向,半晌才慢吞吞地把视线转到毓秀身上。
“小胖子这是再也不回来了吧?”翁娘问。
“有可能。”毓秀说,但很快话题一转,“如果我们找到了一个适合定居的新地方,我们可以随时去找他玩。”
翁娘眼前一亮:“真的?”
毓秀笑道:“真的。”
翁娘立即顺着杆子往上爬:“我看东北就不错,比这里冷多了,每逢冬天必下大雪,我们找个没那么繁华的小城市,既方便出行,又方便居住。”
翁娘越说越激动,同时不忘捡重点,“这里的冬天太短了,积雪融得快,要看雪还要去山上才行,夏天又那么长,都快把江恩临热化了,不说我,就说江恩临也不太适合住在这个地方。”
不得不说,翁娘确实说到点上了。
每年夏天都是江恩临最难熬的时候,尽管他们家里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开着空调,可治标不治本,江恩临身为雪怪,还是得住在经常下雪的地方。
毓秀还记得去年有天晚上,天气燥热难耐,可村里突然停电了,他只好让江恩临泡进水缸里。
谁知第二天早上,江恩临直接化在了水缸里,他身上的睡衣全打湿了,也在水缸里泡着。
直到现在,想起那件事来,毓秀仍旧感到非常心疼。
于是从这天起,毓秀便一直在思考搬家的可行性。
随着时间的流逝,村里剩下的人也逐渐往外搬,不过几年时间,村里只剩下包括毓秀家和村长家在内的六七户人家了。
后来村长接到上面的通知,说是政府发下来一些补贴,只要他们都搬到镇上,就能在政府的资助下重新建房。
村长心动极了,立即展开了劝说工作。
村长最后劝到毓秀这里,今年的毓秀已经有三十四岁了,也到了成家的年纪,可呆在这村里连个说媒的人都没有,只有搬去镇上才能遇到心仪的姑娘。
而且三十四岁已经是大龄了,再往后走就是四十岁了,即便毓秀长得好看且有点小钱又怎么样?现在那些姑娘的眼光可挑着呢。
村长叽里呱啦就是一大堆话。
三十四岁的大龄光棍毓秀坐在他面前左耳朵进右耳朵出,还走了约莫半个小时的神,等到他说得差不多了,才慢条斯理地开口:“村长,你不用劝我了,我已经决定好要搬家了。”
“这么快?”村长说,“亏我刚才说那么多呢,你什么时候决定好的?”
毓秀幽幽道:“刚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