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我不介意,我曾经以为,我心里对爱情的定义就是苏简安。所以我愿意厚着脸皮,一次一次找他,无耻地占用他所有闲暇的时间,让他生活里只有我,没有其他人。
别人都说,向希,你简直像是苏简安的影子,你们随时随地都在一起。苏简安虽然没有主动找过你,但他显然已经习惯你了,如果没有单挽,你们绝对可以走到一起。
可惜有个单挽,苏简安心里有了他,对所有人就都建了心防。
而我对苏简安毫无保留,我人生的许多第一次都给了他,除了初夜,还有第一次进酒吧、第一次吃外国菜、第一次旅游、第一次打台球……无数个第一次叠加在一起,才有了今天的我,选择学画画,也是因为想作为艺术生进入他的大学。
为自己喜欢的人,重新塑造了自己,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傻。
总之,无论傻与不傻,都结束了。
其实,早在两年前给他下药的时候,就已经结束了,不论曾经有多少温暖,剩下的时间,我们的感情不过是在苟延残喘。
我忽然想起了之前唯一留下的那副画。
那是我灵感的巅峰,简直像是被缪斯亲吻了额头,脑子里都是爱与美。熬了好几个通宵,最终成了一副画,画面里堆砌了很多灰败、颓唐的颜色,唯有那个人是鲜艳而生动的。
画的名字是《朝圣》。
说出来就太卑微了啊,但是在饱受欺凌的少年时期,苏简安确实是拯救我的神明。
我忽然有一种冲动,想把那副画送给苏简安,当做迟来的分手礼物。
但是这样显得既矫情又自取其辱,本来他就很看不起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