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未已洗完澡,吹干头发,又补喷了一些香水。

简单收拾过后,他走出浴室,一边整理衬衫领口,一边望向桌子一角。骷髅安静地坐在年未已对面。年未已信步走向它,弯下腰,把无框眼镜扶正。

骷髅的眼中塞了两个纸皮核桃,核桃缝隙横向穿过眼眶,仿佛骷髅正闭眼休息。年未已打量着骷髅,清亮的眼睛里映出森森白骨。

“你是什么人呢”

年未已捏着下巴说道:“你是死在这里的玩家吗?那为什么你不像其他玩家一样被胡乱葬在建筑里?”

“你的尸体保存完整,骨架做了防腐处理,甚至还穿着衣服戴了眼镜,打扮得像个活人一样。那个为你做了这些的人还活着吗?他是你那场游戏的幸存者,还是death show的内部人员?”

年未已喃喃着说完这段话,才后知后觉地笑了:“哈,我问你干什么,你都死了多久了。”

“不过啊”年未已呼出一口气,“你之所以在这里,至少能说明,你死后依然有人记得你是谁。我从前不在意这个,可是在死亡游戏里见到一具被精心保存起来的尸体,竟有些触动。”

当死亡如影随形,玩家们面临着巨大威胁,人不再被生活琐事蒙蔽,直面死亡的时候才开始理解活着的意义。那意义是一种永生的渴望。诚然,肉体会腐朽,精神会颓靡,但记忆却可以被一代又一代延续下去。活在他人的记忆里,是一个人最接近永生的形式。

而一个并不出众的普通人,能被记住的最便捷的方法就是繁殖。不管他此生是否幸福,当务之急是生产一大批后代,强迫后代记住这个实际上可有可无的人。

年未已无意浪费时间去交配繁殖,他要做的事情太多,不感兴趣的就先放一放。可是现在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活不久了,看着眼前的骷髅,突然觉得能被铭记是如此感人的一件事情。以前不屑男同事们急吼吼地传播自己的dna,现在也觉得有那么几分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