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长张合元在公诉人房暨问讯结束后,看向童桐:“受害人诉讼代理人,附带民事原告诉讼代理人有什么要补充的吗?”
镜头对准扎着低马尾的童桐,而分布在全国各省市的海翼广场、jcj酒店的大屏与直播镜头同步,人群聚集仰望大屏上穿着正装更为冷艳的女人,
“有,”童桐抬首凝望孟婷:“第一被告孟婷。”
孟婷回视她。
童桐重复刚刚的话:“第一被告孟婷,”法庭静默无声,在确定孟婷全神集中在她身上时,再次开口,“我向你郑重地自我介绍一下,我是童桐。”
镜头下的孟婷盯着童桐,在她说出“我是童桐”这四个字时,身子虚晃了一下,慌忙撇过脸。
童桐发问:“2004年7月28号,海市华东附二小学三年级毕业生,十岁的女童童彤……”
“反对,”徐晋茂出言阻止:“审判长,此事与本案无关。”
童桐站起身,面向审判席鞠躬:“审判长,刚刚第一被告人孟婷非常坚定地说她不会伤害一个无辜的孩子,我这里刚好有一件实例,证明她在说谎。”
审判长张合元看了一眼两个审判员后,做出决定:“受害人诉讼代理人,你可以继续。”
童桐回身坐下:“2004年7月28日,海市华东附二小学三年级毕业生,十岁女童童彤因被指偷盗同学韩某的舞鞋,被逼得从教学楼六楼跳下自证清白。7月29号,海市民音晚报记者孟婷,也就是此案的第一被告孟婷,采访女童的姐姐童颖。童颖向孟婷说明了事实。第一被告人孟婷,我所说的属实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