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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珍珍今年二十三,并不老,可作为歌星,这个年纪已是相当尴尬。不过她长得漂亮,还说得一口洋文,会打扮,审美眼光不错,有不少固定的客人喜欢叫她作陪。

也就是陪着喝喝酒,聊聊天,养眼又体面,不掉架子。

像叶珍珍这类交际花,为了让自己能接待高档次的客人,混迹更上等的场合,她平日里晚上去读夜校,白日只要有时间便到隔壁一家小书院蹭课,认真程度比当年她家境还好,没沦落成歌女之前还高。

叶珍珍年纪不小了,历经世事,比别的女孩子清醒。

她如今很明白知识的作用,就算是当歌女,不识字的那一类也绝对是最低等的,有学问的歌女那才能成明星,真出了头,名闻天下,不光不丢人,别人还得高看一眼。

就说曼玉,如今追捧她的豪门大少里,不乏真心实意想娶她回家当老婆的,哪怕花无百日红,她也比曼华楼里成百上千的普通歌女好不知道多少倍。

在叶珍珍眼里,武圆圆这就叫开了窍,也成了明白人,如果不走歪,说不得能走出一条好路。

杨玉英却没多关注其他同事们的想法,拿到一笔‘巨款’,武圆圆到有些睡不踏实,晚上翻来覆去地烙饼,折腾得杨玉英也难受。

“这笔钱是意外得来的,有一没二,冤大头不是日日有,你这般兴奋做什么。”

武圆圆脸上泛红,笑道:“我知道的。”

杨玉英失笑:“有钱了,你打算怎么花?”

武圆圆一愣:“怎么问我?这笔钱是玉英姐你的,自是你来做主。”

杨玉英看她一脸认真,不禁又笑。

没想到武圆圆是这样的性子,她家里困难,亲娘的病一直不好,可她竟从没想过要占旁人的便宜,估计这一生做得最过分的事,就是听从邻家姐妹的话,进城到曼华楼做歌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