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太记得以前的事了。”千秋道,“记得的事很少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男人突兀地撩开自己耳后的头发,一块陈年的疤痕裸露了出来:“好像,被人打伤过头,所以记忆很模糊……”
“噢——”银雀拖长了音,微微眯起眼,“那你还记得什么,什么都可以,说说。”
每当银雀对什么来了兴趣时,就会这样半眯着眼,看上去既妩媚又危险。
“母亲的事,还有自己的名字……”千秋思忖着,缓缓道,“剩下的就是在水果摊帮忙,后来去港口搬货……”
说记得母亲的事其实并不准确——每当男人想深究自己以前的事,脑海里便只有零星的画面,女人的脸在记忆中一直是黑的,眉宇细节都看不清楚;但他知道女人是娼妇,知道他们住在下等街漏水的木屋里。
偶尔他会分不清这些究竟是他的记忆,还是他的臆想;总之在照镜子时发现自己后脑上的疤痕,一切便仿佛有了解释。
“那为什么会来成家。”
“因为想搬离下等街的房子,需要钱。”千秋难得的迷茫,“听说少爷要随从,我很想试一试。……但现在我很清楚,我想呆在少爷身边,一直做少爷的随从,能帮上少爷的忙我就心满意足了。”
“有意思。”在荷官宣布停手前,银雀将他面前的筹码整摞推进了“12”号格内,就挨在千秋的筹码旁边。
他支着下巴,转过脸正对着千秋,声音低沉却软糯:“你在骗我吧?”
没等千秋回答,荷官的声音冒了出来:“黑格,11号,恭喜这位客人。”
银雀挑眉:“你赢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