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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在花丛里的一个老年人,西方面孔,眉高目深,发色接近雪白,年纪大了逃脱不了稀疏的命运,倒是梳理的很整齐,一丝不乱的拢在耳朵后边。

奇特的是,大白天的这位老先生穿着一件黑色燕尾服,隆重的像是要去参加什么晚宴。

三人都有些呆,这位老先生——气质好棒啊,年轻的时候一定非常非常帅,这个年纪了,面部增添皱纹和沧桑,气质却越发的儒雅,一双碧蓝的眸子在花丛的环绕下堪比琉璃水晶,简直像从电影里走出来的翩翩绅士。

池尔一向觉得自己不懂审美,可也不得不承认他被这位老先生给看呆了,生平第一次,他有种为这个人写一个故事的冲动。

他没写过悬疑小说以外的文字,极有可能无法准确描绘这位老先生的气质以及带给他的震撼。

池尔忽然明白,有的美丽是不分性别和年龄的,你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就会觉得“美”,这种美不单单和容貌相关,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的附加项。

周清小声说:“天哪,真的好有气质啊。”

孙飞点头如捣蒜。

池尔的视线移到老先生手上,一手抓着个铲子一手提着洒水壶,原来之前是在给花浇水。

老先生放下手头的东西,一手后背一手放在腹部,冲他们行礼:“各位好,这里是普瑟古堡,我就是古堡的主人普瑟。”

是以主人名字命名的城堡,池尔学普瑟的模样行礼,有些不伦不类的:“您好,打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