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揍完还是不喜欢你呢,”黎景道:“就算你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,他依旧不喜欢你呢?”

黎楠哑然,半晌,他有些委屈,“我也没有这么差吧,宁愿去死都不愿意喜欢我一下?”

黎景挑了挑眉,笑道:“他要是能喜欢我,我还愿意去死呢。”

黎楠哼了一声,问道:“既然他不喜欢你,他干嘛跟你搞到一起?”

黎景张了张嘴,没想出来该说什么。黎楠像是打了胜仗一样得意,道:“看吧,我说的是对的。”

黎景想笑,但是为防黎楠没完没了的纠缠自己,黎景只好说有道理。

说起来他们是从什么时候搞到一起的呢?

也就一年多以前,那时候队里有个大行动,去酒吧盯一桩贩卖器官的案子。

酒吧当然不是什么正经酒吧,里面鱼龙混杂,男男女女纠缠在一起。黎景扮成小混混去酒吧里面盯梢。

其实黎景已经不小了,但是他五官精致,捯饬捯饬装个嫩不是问题,警队里的一众糙汉,就他还像个样子。于是黎景穿上破铜牛仔裤,耳朵上扎了两个眼,戴了两个骷髅头,头发染成了奶奶灰,嘴角一勾,比小混混还小混混。

纪望明看着黎景的这个扮相,眉头皱的死紧。黎景想,正直严肃的纪队长果然看不上流里流气的小混混,幸亏我当年好好学习了。

黎景在吧台边找了一个视野好的地方,跟服务员要了一杯酒,拿在手里晃晃悠悠的,其实一口都没有喝。

耳朵里传来纪望明有条不紊下命令的声音,像是把一团乱麻梳理开,这是纪望明的强项。黎景喜欢这样的纪望明。

忽然黎景面前出现了一个人,黎景坐直了身子,耳朵里传来纪望明的声音,“不是目标。”

黎景微微一顿,面前的年轻男人比黎景还要非主流,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,笑的流里流气,“请你喝一杯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