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页

不谈成绩,沈听眠是绝对意义上的好学生。

李牧泽就不一样了,他很野。

这小子天天搞篮球,要么就和刘老狗去小巷子角里的台球地下室浪一下午。不仅如此,他还总好在课堂给老师搭不伦不类的腔,为此赚足了眼球,说来也是不公平,他自身是体委,又高又瘦还有点小帅,加上前面的那些事儿,平时眼睛耷拉着,痞痞的,还挺招人,尤其招女孩子喜欢,再加上他算是难得的体育好成绩也好的那类傻|逼,是整个年级班与班之间都有听说过的存在。

但也仅此而已了,他自命不凡,在特定的年纪里这么想当然也无可厚非。

家境优渥,一路走来基本上都是顺风顺水,除了喜欢男生这件事让李牧泽有点受打击,头次表白直接上了,被对方揍得鼻青脸肿,这次再喜欢上别人,他本来打算咬口不说,结果那几天刘超总是在他耳边吹沈听眠的八卦,他便自乱了阵脚。

喜欢沈听眠让他生活乱掉了,生活可以说变得七零八碎,但李牧泽还觉得乱的好,他正愁这个世界如此完整,完整到没有意思。

他也搞不懂自己是怎么喜欢上沈听眠的,追溯起来,可能是在某个课间,沈听眠经过他时,无意间碰了下他的手。李牧泽在那瞬间回了下头,看了眼沈听眠,沈听眠的背影莫名触动了他。

沈听眠身上有种说不来的劲儿。

他看上去好像有些冷漠,没见他对什么热衷过。

但他的手很软,李牧泽古古怪怪地想,这激起了他的保护欲。

好奇怪,这想法没有根据。

这太糟糕了,当你对一个人原本是没有什么感觉的,忽然之间某个没有道理的念头击中了你,让你对他产生了好奇,在不断的摸索和观察后,你就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。

丘比特果然是个乱放箭的熊孩子,却还让人挠着头回味地想,好像还不错啊。

李牧泽表达喜欢的方式有些单线条,他这种不加掩饰无从躲藏的紧张或许会感动女生,对于性取向好像正常的沈听眠来说作用却微乎其微。

是哦,李牧泽夜里坐在小台灯前,噘着嘴抱着胸,挑着二郎腿,眼睛因为盯着嘴上的笔而变成了斗鸡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