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明奚想把他赶出去,一个人静一静。
谁知道,叶珩忽然半跪在地上,吓得唐明奚差点儿跳起来。
不是吧,狗男主为了阴阳怪气自己,还真准备感恩戴德的下跪啊?
不至于,真的不至于。
下一秒,唐明奚忽然发现自己的脚踝被少年骨节分明的手握住。
他的体质偏寒,脚是冰的,叶珩的手心却是滚烫的,烫的他脚背绷的很直。
唐明奚这才注意到,自己脚上有一道不小的伤口,一直流着血。
刚才他气得头晕脑胀,竟然都没顾着疼。
唐明奚不习惯踩在别人的膝盖上,更何况这还是男主。
万一叶珩一时心情不爽,把他脚脖子给掰断了怎么办?
他还记得原主在小说里的结局,脚筋都被挑断了。唐明奚还挺喜欢自己的脚的,生的干净漂亮,脚背饱满如新月,十个脚趾也圆润乖巧,白中透粉,指甲修建的整整齐齐,上面还有小月亮。
“我自己来。你别碰我!”唐明奚胡乱的扯过餐巾纸,把血迹擦干净。
然后挤了一管药膏,均匀地涂抹在脚背上。
“嘶……”
痛死了qvq。
叶珩松开手,手心中还有滑腻的触感,像摸了一把上好的冰丝。
抹了一层药膏的脚背看上去汁水淋漓,唐明奚便把双腿交叠,涂了药膏的脚翘在半空中。
叶珩移开了视线。
唐明奚磨蹭地涂了半天,发现叶珩还没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