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知秋大老远就听到弟弟破烂不堪的嗓音,一进门就把手里攥着的t恤扔到了穆知澜脸上。

菠菜汁将衣服的颜色染得乱七八糟,穆知澜依然能够分辨,这就是今天纪清风穿在身上的t恤。上面还残留着纪清风的味道,他把t恤攒成球形,也不嫌脏,抱在怀里就是一顿猛吸。

他太想念这股味道了,十年了,他和纪清风分别十年了。

哥哥和他解释了自己是如何得到这件t恤,穆知澜才不想听这些,他抱着衣服问哥哥,纪清风如今过得怎么样。长高了吗?长胖了吗?吃饭的口味变了吗?身体健康吗?

“你不是在出租车里看到了吗?”

“太远了,我看不清,”穆知澜把纪清风的t恤盖在自己身上,就好像那个人伸手紧紧地抱住自己一样,他发现了这件有意思的事情,立马和江知秋分享:“哥哥,你看这样,就好像我在抱着他一样。”

江知秋心疼弟弟,侧过头叹了口气。

穆知澜哼起了简单的歌,抱着怀里的衣服慢慢地抚摸。

“哥哥,我好想抱着他啊。”

江知秋揉了揉弟弟的头,“既然气味能够接受了,以后就快了。你别心急,总有一天,你们能够相见的。”

穆知澜揉了揉自己的眼睛,抬头问哥哥:“现在只有眼睛有问题了,如果我把自己的眼睛给毁掉,是不是就能和他在”

哥哥立刻捏住穆知澜的手腕,“你可以试试看,如果你把自己的眼睛毁了,我就砍断纪清风的双腿,你俩刚好一个瘸子一个瞎子,很适合当一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