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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杰森的时候,沈清看见了一个人,还是个少年,最多十九岁。

他上身穿了件明艳显眼极其张扬的红色夹克,比起齐越穿红色时那孔雀开屏似的骚气,他显得一股内敛的狂放与野性,偏偏模样生的格外精致高贵,容貌艳丽且极具攻击性,让人丝毫不觉俗气,反而赏心悦目叫人眼前一亮,难以移目。

他站在杰森面前,手里举着一把手枪,面无表情地对准杰森的脑袋。

很显然,刚刚杰森中的第二颗子弹,是他的。

“说吧。”他的声线已经趋于成熟,却依旧带着少年人的清澈干净,那是副天生的好嗓子,“任清影他人呢?”

听到这里,季如风突然停下了脚步,淡淡道:“那边的水晶柜里,杰森估计还没开始解剖,除了心脏那里是空的,其他地方应该都完好无损,只要问弗兰克多要点福尔马林,别说让他陪你走完一生,让他给你送终都不是什么难事。”

陆秋辞:“……”

沈清清晰地看见,在听完季如风的话后,他的脸色,刷的白到了底。

眼睛根本不敢往那个方向看,就像是多年前,季如风不敢面对那座坟一样。

“你以为他真的有办法帮你复活他?别傻了,他只是想从你那里抢走他的尸体,剖开他的脑颅,一片一片切开,好好研究下他最聪明的学生的大脑。然后用他的dna,给你克隆出来一个一模一样的,来欺骗麻痹你,让你为他所用而已。”

因为他的话,陆秋辞拿枪的手,颤抖到几乎握不住。

恨不得直接一枪嘣了他。

“而且我敢保证,他在研究的时候,绝对碰了一些不该碰的地方……一些,你都还没来得及碰的地方。”

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任青影生前应该有高度洁癖对么?你说,他在得知自己死后,被那么多人,肆无忌惮地抚摸过他的身体,他会是什么表情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