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宝贝儿,”季如风闻言低笑,呼吸正喷在他脖子上,他的声线慵懒而迷离,那是曾经让无数歌迷疯狂的声音,“我说了这么多,你就记住了这一句?”
沈清一把捏住衣角,羞愤欲死,还试图扯开话题,“我不凶,不乱吃醋,不闹也不要、不要人哄,我也……不喜欢掀人天灵盖……”
他显然是忘记自己一根棒球棍冲进办公室的时候有多野了。
“我问的可不是这个,况且我就喜欢你跟我无理取闹。”季如风不咬钩。
沈清:“……”
“你知道么?我对他脱衣服没兴趣,是因为我走心。”季如风一点不理解沈清想一头碰死的心情,简直比玩老鼠的猫还恶趣味,“但当我看到你的时候,才发现,原来我不止走心,我还走肾。”
季如风低头注视着他,不得不说,沈清穿正装的时候,跟平常真的很不一样。
眉眼间少了些许叛逆、冷酷,还有嚣张,那是高中时他曾幻想过的样子,西装革履的时候,沈清应该是清冷斯文,却又彬彬有礼的,举手投足之间,都是从容不迫的精英气质……
而不是被打上暴力倾向的标签,像只刺猬一样躲在荆棘丛中,披着冰冷的外壳在阳光下胆战心惊。
这么一想,心口突然有点疼。
他突然俯身,双唇轻触了下他戴着耳钉的那只耳朵,似乎觉得不够,含住耳垂又轻轻咬了下,这才罢休。
沈清猛的瞪大眼睛,感觉呼吸都要骤停了,白皙的面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烧了起来,下意识捂住了那只耳朵。
他刚刚好像……
好像亲了他……
季如风仔细观察他的反应,发现他除了脸红外,并没有类似于抗拒、呕吐的反应,松了口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