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什么都没有。

他居然是我同学,还是我前桌。

我居然没有认出他来。

这太尴尬了。

要不是那天把给小意的礼物忘在了教室,我都不会发现这件事。

原来每次我们回家后,他都在帮忙打扫教室。他脸上汗水混着灰,在鬓边留着一道泥印,他肯定没注意。他头发上也沾着灰,袖口还蹭着泥。

有点脏乱,但很可爱。

人真是奇怪,对家人百般挑剔,对外人就这么容易感动。

他只是和别人一起给全班打扫了教室,我就感动得要命,好像他是专门为我这么辛苦打扫。他这么瘦,拎得动水桶和拖布吗?

他还给小满和小意送了生日礼物。

两颗星星,一颗丑得要死,一颗却很精致,但两颗都非常可爱。他一定有一双巧手,才学做了一颗就能做得这么好。礼物我没送出去,自己留下了。这点小东西,小满和小意转手就会扔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。

进货回来的路上,鬼使神差,我又拐到了那家修车厂。

真的是他。

他居然也喜欢刘德华的歌。我猜也是有家人喜欢。我爸爸很喜欢刘德华,家里常年放刘德华的歌。爸爸很喜欢唱歌,妈妈也很喜欢听他唱歌。爸爸过世后,妈妈会想听我唱歌。她说我声音跟爸爸很像,但她总是听着听着就很伤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