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这时,秦亮在中军大吼一声:“发信号,令骑兵出击!”
一枚枚信号弹带着令人牙酸的声音嗖嗖冲向天空,拖着长长的尾巴,在半空爆裂开来,散成一朵朵花朵,美丽非常。加噼里啪啦的就像在放鞭炮,这场面倒像是在过节。
藏在西边树林里骑兵部队迅速从树林里走了出来,组成队列,形成十几股纵队,像营外的清军猛扑过去。
明军骑兵纵队阵法奇特,他们靠近清军之后,也不趁势冲击,而是拿着三眼铳、鸟枪等火器射击。三眼铳这种落后的古董在步兵中早已灭绝,有的骑兵还在使用是因为这玩意本身就是根大铁棒,打完枪还能当马上兵器使,简单实用,深得骑士喜爱。
建虏骑兵在靠近的明军枪骑兵打得落马甚众,他们一面用弓箭还击,一面纠集了几股兵马准备冲击。
这时明骑阵法变换交替,身披双重重甲的重骑兵纵队从间隙里越过枪骑兵,发动了冲击。双方短兵相接,混战一片。
打了大半晚上,营地沟壕里的柴火已经烧尽,营中的明军步骑调整了阵队,越过壕沟向清军施压。清军两面受敌,打了半晚上不仅死伤惨重,而且疲惫不堪,眼看明军准备充分进退有度,再打下去也没什么好果子吃,他们只得陆续退兵。明军骑兵追了一阵,然后鸣金收兵。
这时天色已经泛白,晨光从东边升起。只见大地上硝烟弥漫,余烬上烟雾缭绕,断刀残旗插在遍野尸体之间,说不出的凄凉。
还有没死透的人在长短不一地呻吟,明朝士兵有的提着刀,有的抬着担架在尸体之间搜索,自己人没死的就抬走,建虏就补一枪或者捅一刀……什么人道主义在明清战场上根本就是扯淡,谁提这样的事儿谁蛋疼。
不远处一个断腿的建虏正半躺大声讨饶,他的脑袋面前对着一个黑洞洞的枪口,“别杀我,我投降……”“砰!”
秦亮初战告捷,正在乐呵,毕竟他是年轻人,而且性格也很外向。他乐着的时候,神态俗气,明显的得意洋洋,配上脸上那只鹰钩鼻,让他看起来就像一只自负的鹰。
因为打了胜仗,部将们态度大变,他们看着秦亮那张扬的得意神色也越发顺眼了。在沙场上,不管将领有多讨厌,只要能打胜仗部下就坚决拥护;你对人再好,百战百殆的话也是白搭。上战场就是玩命,胜仗比什么都重要。
文官赵大人找着秦亮,建议道:“昨晚一战,弹药消耗巨大,不如再等等,等待后方送些弹药过来。”
秦亮笑眯眯地直摇头,再次出口让人难堪:“陈大人,我说您不知兵,果然没说错。”
“这……”陈大人被当面打脸,神色可想而知。
秦亮道:“现在还等在这里,不是坐着等人家来扇咱们?趁昨晚一战打乱了建虏的部署,咱们立刻出发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