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本事让他穿越修仙,怎么没本事让地球时间静止!
对于上学,最抗拒的莫过于林十三,他一点也不想去学校。
林屿秋多了解那个时候的自己呀。
就是因为不想念书,初中没上完他就缀学,跟着同村的几位大哥去工地打工,那会儿半大熊孩子的想法很简单:读书有什么用?能挣钱吗?村里的那位大学生,毕业后不照样挣不到钱,还因为上大学让家里欠了一屁股的债。而村里另一个只上过小学的,去外面当了大老板,出钱把村子里的黄土路修成了水泥路。等他出去打工挣了大钱,就把爸妈接到城里,让他们享福。
他少年时性格确实暴躁,跟个炮仗似的,一点就着。
结果到了城里打工,钱还没挣着呢,就跟一帮道上混的人对上,吃了一个大亏。仿佛一夜之间长大,性格慢慢发生转变,可到底年纪小,讨生活不容易。
他人机灵,胆子又大,还很仗义,替一些做黑色生意的人跑过腿,还给警察叔叔当过眼线,总之很多事情他都做过。直到突然有了宝宝,人都傻了。
林十三一直怀揣着未来的我怎么会看上楚怜那个臭婆娘的疑惑,林屿秋回来后,仗着他不像林二三那个疯批,直接问了:“你是眼瞎吗?为什么看上楚怜那个臭婆娘啊。”
虽然没有楚怜就不会有沫沫,但一码归一码,不妨碍林十三骂自己眼瞎。
林屿秋摇了摇头,叹气。
他从来没有“看上”过楚怜,何来眼瞎之说。
十八岁的林屿秋某天一打开房门,发现门口放了个篮子,里面装了个跟猫崽差不多大的女婴,还有一张字条:林屿秋,这是你亲生女儿,不信的话,大可以做亲子鉴定。
看看字条,再看看女婴,林屿秋:“???”
第一反应:谁他妈恶作剧,把人丢了栽脏是他的女儿。
第二反应:老子他妈还是处男,认识的女的都没几个,上哪生一个女儿。
有心想不管,然而又实在硬不下心肠把那么小小一团的东西扔掉,又因为他当时的工作,没办法报警。然后林屿秋震惊地发现,女婴右脚脚心有一颗红痣,和他右脚上的红痣一模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