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峥指了指外面餐厅外面:“我看到那边有那个邮局…… 我想给他写一张明信片。”
李志元挑起眉看向他。
明峥道:“可以吗?我不跟他说话,就要一个地址。”
餐厅外面是当地很有名的一个景点,世界最南端的邮局。即使那个邮局小而简陋,但因为地理位置过于优越,很多人都会前来打卡合影,然后寄出一张明信片给牵挂的人。小小的一张明信片,漂洋过海送到中国大概需要一个月时间。
李志元被他那目光看得都不忍心了,思考了下,跟他打商量道:“你去写好交给我,我知道郑观语的地址,地址我帮你补好,我来帮你寄,好不好?”
可以寄就好。明峥立刻站起来往餐厅外面跑,看上去很高兴,羽绒服都忘了套。
一群本来还在专心吃喝笑谈的工作人员全都静了下来,就这么看明峥急急地走出去。
他此刻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反绒衬衫,看上去有些单薄。
在这个画面里,他走动的身影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,像是在奔向什么美好的事物,脚步急切又雀跃,让人看了都会心情很好。
有的人大概生下来就该做男主角。
明峥给人的印象其实是有些疏离感的。他平日总是礼貌温和,沉默寡言,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待着,尽量降低存在感。但只要他站起来走进某个预设的场景里,他能瞬间吸引所有人的目光。
他此刻正在跑向世界尽头。
李志元抽着烟隔着玻璃窗看他,突然笑了笑。
这一幕真漂亮,放进电影里都可以,制作人隔着玻璃窗欣赏了会儿明峥的背影,笃定地说了句:“李导,他肯定会红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