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老板,你猜怎么着,飞飞燕先生竟然是听着我们凌霄书坊的名声来的!”苏老三明明已经四十多岁了,谈起自己的偶像竟然是来投奔自己的,那种小孩儿似的兴奋之情,让他的眼睛泛起明亮的光彩,“飞飞燕先生见到我之后,向我盛赞了《金樽雪》,说他们那边的人都读过《金樽雪》,他本来以为京州没有像建阳书坊一样的地方,现在看来是他狭隘了!他现在唯一一个心愿,就是能够加入到我们凌霄书坊来,所以,他才会给我们投稿,想试试看会不会有回应!”
宋凌霄本来想吐槽这本书的套路也太踏马的多了,不过,放在大兆,也许这还是一种创新?毕竟套路的才是经典的,人家是建阳书坊的台柱子,肯定对这方面研究很深,他还是不要妄自评论了。
如果这位飞飞燕先生愿意加入凌霄书坊,那确实是一件好事,宋凌霄相信,以建阳书坊的写作强度,这位飞飞燕先生绝对是个强输出型作者。
“很好,”宋凌霄盛赞道,“苏掌柜现在也可以兼职编修了,这找作者的能力不是一般的强,如果这一次能够和飞飞燕先生签约,给你记头功。”
苏老三心花怒放:“小老板,不用给老三记头功,如果飞飞燕先生真能成为咱们书坊的作者,就是对老三最大的嘉奖!”
接下来,宋凌霄跟苏老三约了个时间,准备在荟珍阁请这位建阳书坊的台柱子吃顿饭。
这次选题大会真是史无前例的大丰收,宋凌霄十分高兴。
“梁老板,你还有什么额外的惊喜要给我们吗?”宋凌霄看向梁庆。
梁庆吹了个呼哨,双手抬起,抱在脑后,他向后一靠,大喇喇地说:“选题嘛,是没有,不过,我也有个好消息给大家说叨说叨。事情是这样的,我前段时间不是请大家在曲池苑吃了个饭嘛,当时天字间有几位老板,听说咱们凌霄书坊聚餐的事儿,就问我要了几本《绣像本第一奇书》回去,说是也想带到他们那边卖一卖,你们猜怎么着?一下子就脱销了!现在,这几位老板答应我,只要我推出新书,他们都要进货,卖到江南一带。”
宋凌霄带头鼓掌。
梁庆得意洋洋地说道:“所以,大家伙加把劲儿,多出几本书,咱们把建阳书坊的市场也给他抢过来!”
天下第一书坊主,不再是一个梦,而成了实实在在的可以预见的未来,宋凌霄只觉得心潮澎湃,清流书坊已经成为过去,京州城也不再是唯一的战场,他的下一个目标是——全国图书市场!
在迈向天下第一书坊主的道路上,他已经看见了前面那个强劲的对手,那个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业出版集团——建阳书坊。
达摩院的会议室里,凌霄书坊的员工们,在这一刻感受到了强烈的集体荣誉感,他们分散开来或许什么都不是,可是,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,却已经可以迸发出问鼎图书市场、和建阳书坊一战的力量了么!
眼看着大家士气高涨、情绪激昂,宋凌霄一挥手,团建、聚餐、荟珍阁,安排!
就在会议桌的角角落里,一个个子不高,刚刚露出一个小脑袋的小女孩,趴在桌子上,目光灼灼地盯着宋凌霄。
待到会议散场,众人起身往外走,开始谈论荟珍阁的菜色时,厌厌从椅子上跳了下来,跑到云澜旁边,拽了拽他的袖子。
“云澜哥哥,我可以一起去吗?”
“可以啊。”云澜道,“你还是跟着我吧,别走丢了。”
厌厌这次来,是云澜带着来的。
自从上次气晕西席先生,又惹得宋公子不高兴,厌厌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宋公子了。
厌厌一个人呆着无聊,就站在花墙后面,偷看隔壁院子。
云澜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,不知道书有什么好读的,厌厌很想找他玩,但是她必须遵守对宋公子的诺言,不能去打扰云澜。
云澜被隔壁的小姑娘用幽怨的目光盯了好几次之后,终于忍不住,和她搭了话。
没想到,聊下来,厌厌倒是挺随和的,没有像宋公子说得那么难以相处。
于是,就有了今天,云澜带着他的小邻居,来参加达摩院的选题大会这一出。
宋凌霄自然也看到了厌厌的身影,他默许了厌厌参会,只要她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坐着,他不介意多个人。
不过,宋凌霄并不认为这次选题大会能对厌厌产生什么影响,只是满足了小姑娘的好奇心而已,大人开会,是顶无聊的事,来听上一次,以后也就没什么念想了。
没想到,事情却并非宋凌霄想的那样,在荟珍阁吃完聚餐后,厌厌偷偷溜到宋凌霄身后,拽了拽他的袖子。
宋凌霄回过头,看见小姑娘鼓着腮帮子,圆溜溜的大眼睛望了他一会儿,似乎是做了什么极其艰难的决定一般,绷着小脸说:“宋公子,想做编修的话,是不是一定要识字?”
宋凌霄一愣:“啊,那是肯定的,因为要和文字打交道……”
“那,”厌厌咬了咬嘴唇,“我想识字,我想上学,能不能送我去云澜哥哥的学校呢?”
宋凌霄简直被这突然而至的惊喜砸晕了脑袋,他不敢相信地又问了厌厌两次,确定厌厌是真的想识字,想当编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