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

宋凌霄站直了身子,诧异地回过头去,就看见一片玄色衣衫,往上是被玄色衬得冷白的脖颈,再往上,熟悉的下巴形状,逐渐脱去婴儿肥的五官,一一映入目中。

“陈燧?”

陈燧站在宋凌霄身后,替宋凌霄撑起了一片可以舒服站立的空间,当然,也不是陈燧撑起来的,而是他带来的四名身强体壮的侍卫,凭着宽阔的肩膀,硬生生围出一小片真空地带。

“看吧,能看见吗?”陈燧微微扬起嘴角,促狭道,“要不要我抱你?”

“滚蛋。”宋凌霄把脑袋扭回来,继续看榜。

“诶,那不是郑九畴么?”陈燧忽然说。

“哪里哪里?”宋凌霄激动了。

“哦看错了,是工部侍郎严大人啊。”陈燧的声调又降了下去。

“……”宋凌霄无特么的语,为啥他会相信陈燧的鬼话。

“真的是郑九畴!”陈燧又提起了声音。

“你再瞎起哄试试。”宋凌霄用胳膊肘往后一顶,就听陈燧闷哼一声。

宋凌霄估摸着陈燧不至于这么娇弱,被他顶一下还会受内伤的,但是还是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,正巧陈燧趴过来,要对着他的耳朵说什么。

陈燧结结实实地亲在了宋凌霄脸颊上,不,应该说,宋凌霄的脸结结实实地撞在了陈燧嘴巴上。

宋凌霄惊呆了,一时间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。

就在他呆若木鸡之时,陈燧的嘴唇贴着他的脸划到他耳边,用一种古怪的低沉的声音对他说:“你看倒数第二排第八个。”

宋凌霄木然地循着他说的位置看去,果然看见了郑九畴。

郑九畴,山西太原人世,年二十五,父郑崇……

是他认识的那个郑九畴,啊,郑九畴今年二十五,哈哈……他在想什么,为什么脑子里像塞了棉花絮絮一样软泡泡的,必须要很费力才能集中精力去理解文字上的意思,等等,他不会被陈燧传染了阅读障碍症吧?

“早上没吃饭吧?我在荟珍阁留了位置。”陈燧拉住宋凌霄的手,五指微微用力。

宋凌霄呆呆地说:“啊。”

陈燧微微侧过身,冲四名侍卫吩咐了一句什么,四名侍卫立刻两两分列,在前面开出一条道路。

陈燧紧扣着宋凌霄的手,将他从四名侍卫开出的道路中带出来,周围的人群正看榜看到激动处,突然被这么硬生生挤开,不免都要挣扎咒骂一阵,陈燧不快不慢地守在宋凌霄身边,身体微微倾向他,用肩膀和后背护着他,从狭窄的小径中走出去。

俩人一路都没说话,陈燧自带专车,载着两人直达荟珍阁。

荟珍阁是西北城区最贵最有品位的一家饭店,里面的小二也与别处不同,聘请的是四五十岁的成熟优雅男子,一般都是世家大族的管家退下来以后在这里做事,或是京州有名的掌勺厌倦了后厨生活,专门到荟珍阁传菜,荟珍阁的小二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就是:不差钱。

因此,他们的背都挺得特别直,给客人介绍菜肴时,也会提出专业的搭配意见,这样高超的服务水平,得到了客人们的一致好评,荟珍阁的格调也跟着拉升了许多。

一位四十多岁的高瘦小二将陈燧和宋凌霄引上三楼的雅座,这雅座窗外就是一片翠绿的毛竹林,荟珍阁的花园里引入了各种北方难得一见的植物,光是饱饱眼福也很快乐。

宋凌霄以前跟着陈燧来过两次荟珍阁,借着陈燧的插队功能,他也好好享受了一下京州上流社会的待遇,以前他最喜欢欣赏窗外的碧色重重,今天却心慌意乱,怎么也摆脱不掉脸颊上那一小块印记带来的灼热感。

陈燧看起来倒是神色如常,用精巧的裹银茶勺取了几片雨前龙井,放入茶壶之中,再从茶壶另外一边注入热水,让茶香慢慢浸泡出来,他一边从容闲适地做着这些事,一边垂眸问宋凌霄怎么一个人出来看榜。

“现在《银鉴月》正在热销期,谁都走不开,就我这么一个大闲人,自然是我来看榜了。”宋凌霄不自然地蹭了蹭脸。

“你倒是个无为而治的高手。”陈燧评价道。

“那倒不至于,不至于,嘿嘿。”宋凌霄撑住下巴,侧脸望向窗外,这荟珍阁的窗户很大,满满的绿意环绕着临窗的雅座,让人觉得非常舒服惬意。

“既然郑九畴中了贡士,你就不必担心他跑掉了。”陈燧抬眼看向宋凌霄,其实他也稍稍有些局促,只是他的面部肌肉控制能力特别强,简单点说就是可以做到喜怒不形于色,因此在他人看来,陈燧的心情应该如死水一般平静,只有他自己知道,宋凌霄别开脸的时候,他才敢抬眼看他。

“啊,对了!”宋凌霄猛地站起来,“我还得给郑九畴送信儿呢!”

“我已经派人去送了。”陈燧拎起茶壶,一手按着茶壶盖子,稳稳地将洗过两遍之后冲泡的茶水斟出来,将茶杯移到宋凌霄面前,“试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