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

“哦?”梁庆眉毛跳了跳,总有种奇怪的预感,“叫什么名字?”

“凌霄书坊。”

……

新书发售第八天,宋凌霄特地逃学出来,直奔凌霄书坊。

今天,他要做一笔大生意。

他要成交一单高达五百册交易量的生意,是先前在凌霄书坊里预定了一册的山东客户,交完定金之后不久,这名山东客户又喜滋滋地来说,他要给他的老乡以及同住在一起的知交好友们,也定上一册,合集算起来有四百多人,到时他在老乡群里吆喝一声,把钱收齐,一并带来,请掌柜提前准备好五百册的兑书券。

宋凌霄这些天一直吃不好睡不好的,即便在学堂里也惦记着《京州密卷》预售的事情,说实话,这还是他第一次惴惴不安地等着自己出版的书上市,以前在传统出版社,他只是个助理编辑,还没有体会过这种丑媳妇见公婆的小鹿乱撞感。

一会儿觉得预估码洋都出来了,七千九百两银子,这销售稳了。

一会儿又担心预估码洋只是预估,说不定就估错了呢,要么怎么叫预估码洋。

云澜比他更紧张,新书发售第一天就受了风寒,卧床不起,宋伯不得不临时给宋凌霄找了个书童顶上。

随着时间一日日过去,宋凌霄渐渐从忽喜忽忧的状态中冷却下来,麻了。

说实话,销量并不理想,某一天蹿升到五十两,后续几天又跌到个位数。

总体算起来,七天的销售额也才八十九两银子。

虽然,他雇的那个掌柜已经大为惊叹了,视他为经商天才——因为这爿小店一年的租金才八十两,他只花了七天就卖到了八十九两。

可是,只有宋凌霄自己知道,八十九两根本无法满足他,和他预期的那个数字,差了近百倍……

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呢?宋凌霄头痛。

幸亏有回头客带来了一单五百两的生意,今天,他可一定要把这一单拿下。

……

出内院通往外院的侧门时,宋凌霄猛地撞上一个人。

那人生的铜墙铁壁一般,差点把宋凌霄撞得摔个屁股墩。

“诶?”宋凌霄眼前一黑,渐渐缓过来时,发现一只手臂穿过他肋下,正将他半揽在怀里,撑着他以防止跌倒。

宋凌霄抬起头来,正对上一双饱含探寻之意的丹凤眼,眼里的专注之意,仿佛一杆长箭,将宋凌霄这只猎物兔子钉在当地。

原来他清醒的时候,也是单眼皮啊。

宋凌霄脑袋里飘过稀奇古怪的惊叹。

不仅没有丝毫作为猎物的警惕,反倒还欣赏起睡神同学的丹凤眼来。

这是标准的丹凤眼吧,一般单眼皮眼睛都不容易生得好看,偏生睡神同学独得天眷,山根挺立,丹凤高挑,正视着人时,便有一种天生的贵气。

只是他眼底深不可测,长徘徊着一股疏远审视之意,因此显得有些阴郁。

也怪不得同学管他叫黑煞星了。

“疼么?”变声期的喉音尚带着滞涩。

“啊……不疼。”宋凌霄揉了揉脑袋。

不知是他错觉还是怎么的,扶在他背后的那只手,微微向内用力,似乎要把他抱得近一些。

“……你是宋凌霄?”少年打量着宋凌霄的脸。

“是啊,你能……先放开我吗?”宋凌霄撑着他的胸口,试图拉开些距离,固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不代表直男和同性贴贴会感到舒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