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定定地看着朝辞,面上并没有显露过多的情绪。
“别这么看着我,就是你想的那样。”朝辞说,“我把这里咬破了。我其实想过很久,想死的时候我就在想,我要怎么去死。跳楼太疼、上吊太难受、卧轨也不现实,似乎只有割腕是一种好选择。你知道为什么割腕自杀的人总喜欢在浴缸里放一池子水吗?因为温水能够加快血液流速,还能缓解痛苦,我亲自试了一次,发现是真的。”
他说这些话的时候,嘴角是上扬的,眸光却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。
他每说一句,霍沂歌的脸色就苍白一分。等他说完,面前的男人神色已经是难看至极。
“如果不是那天晚上檀烈来找我,救了我,也不会再有现在跟你说话的我了。”
“那时候我不太想活。我知道自己生病了,也不太想治。但是檀烈他求我活下来、求我去治病……我从来不是一个容易动容的人,但是那时候却神使鬼差的答应了。”
或许是檀烈让他意识到,原来这个世上,还会有人那么想靠近他,还会有人真正的把他的痛苦当成自己的痛苦,把他爱惜到骨子里。
这二十年的人生,也不算那么失败。
“国内在这方面的医疗条件不算太好,檀烈跟我多次商议,最后我答应他去D国,后来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样子了。”
他看着霍沂歌难得苍白的脸色,内心竟然涌上了一股报复性的快意。
“我好不容易才有点活下去的念头,被你彻底碾碎了。你折磨我的时候,我有意地激怒你,我知道你会很生气,而我的下场也注定不会好。可是无所谓了,我恶心你,更恶心我自己。”
“就算是这样,被关在那间地下室里的两天还是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,是的,我疯掉了。”
朝辞说着,低头在包里翻找着什么,最终翻出了几份病例,都递到了霍沂歌面前。
这一幕似曾相识。曾经霍沂歌把那些资料递到朝辞面前,抓住朝辞的把柄,将他吃的死死的。而如今朝辞把这些病例摆在他面前,给他判了死刑。
霍沂歌的手冰得不像样。
他的身体原本就算不得好,常年体寒,现在更是冷得一丝温度也无。
他三十多岁,活了小半辈子,似乎这时候才知道什么叫胆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