芳心纵火犯林大少爷若无其事地直起身,向外走去:“天好黑啊,走了,回家了。”
江遇跟上去,握住他的手:“等等我啊,哥哥。”
他们身后的路灯依然在亮,夏季的飞蛾环绕在光芒附近,流连忘返,不肯回头。
飞蛾扑火,真的是愚蠢吗?可我觉得,那是飞蛾心甘情愿的宿命,就算让它重生千万次,它依然会奋不顾身地扑向光明,只要能拥抱住那缕光,哪怕只有一瞬间、哪怕要燃烧千万次,又算得了什么呢?
心之所向,万死不悔。
作者有话要说: 正文完结啦,本来只是个以为能在十万字里写完的短篇,没想到一写写了这么多,就很意外,接下来就是番外啦,一个成人番外,两个小江重生之前的番外。
这篇还是没写好吧,和初始设定偏离十万八千里,本来是想写强制爱,想发刀,写着写着发现,强制爱好难,小江的勇气只够强制一次qaq
然后就没强制成,sad
这篇文没剧情,重生也拖了很久才重生,文笔节奏都不行,但是我很喜欢林林和小江,呜呜呜
也谢谢你们不嫌弃我的更新时间,=3=有你们的评论我才有了更新的动力,谢谢谢谢
第46章 番外一
江遇小时候总是黏着哥哥,哥哥去哪都要跟着,像一条甩不掉的小尾巴。
林家时常有人前来拜访,大人们聊完正事,话题便自然而然地转移到孩子身上,聊着聊着就发现,江遇实在太黏人了,一群孩子放一起玩,他永远只跟在他哥哥的身后。
大人们便打趣他,问出了经典不衰的问题,他这么黏着哥哥,要是哥哥以后有老婆了,他要怎么办?
江遇是很聪明的,只是再聪明,六岁的他也无法理解“老婆”到底意味着什么,只是本能地觉得这个问题太坏了,他不喜欢。
为什么要问出这样的问题呢?难道哥哥有了老婆就不要他了吗?那哥哥可不可以不要老婆?
他只有哥哥了,哥哥不可以不要他的。
江遇闷闷地抱住林见汐,在他怀里蹭蹭:“哥哥,你会不要我吗?”
他越想越委屈,忍不住掉眼泪,他哭起来是很安静的,眼睛很红,长睫毛上沾满了泪水,即使是哭,看起来也很乖巧,乖巧得让人心疼。
林小少爷在长辈面前一直都是礼貌的好孩子,那一天却发了火,不准别人再问这种无聊的问题,赵云绮都感到意外。
两个小孩子气呼呼地回房间了,留下尴尬到面面相觑的大人。
赵云绮只好打圆场,让她们不要介意,林林只是见不得别人欺负弟弟。
客人很尴尬,心想,我也没有欺负小孩子吧?我就是随便问问,哪里想到这小孩这么爱哭啊。
赵云绮仿佛看懂了她们在想什么,轻描淡写地笑了笑,又补充了一句,我们家的孩子就是胆子小,大人觉得不算什么,可小孩子不会这么觉得啊。
后来,前来做客的大人们也不会再问这个问题了。
江遇依旧跟着林见汐,从乖宝宝跟成会告状的乖宝宝。
林见汐小时候很天马行空,别人永远捉摸不透他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,别的熊孩子是在外作天作地惹人讨厌,他与众不同,他作自己。
城市里一板一眼没有发挥的空间,他就在老家撒野,跳水滑倒不过是他伟大创举中的一项,他还做过别的坏事。
村庄里有稻草堆成的草垛,他扯一堆干稻草铺在地上,铺得厚厚的,想试试从草垛上跳下来会不会疼。
每到这时候,就是江遇告状的时候。
结果想当然尔,林小朋友没能跳成,被闻讯赶来的爷爷当场逮捕,拎回了家。
爷爷当了一辈子的兵,退休了才回老家修生养息,拎一只小朋友毫不费力,走路虎虎生风,林小朋友心虚不敢挣扎,只好悄悄转过脸,对江遇吐了吐舌头。
再长大一点,林见汐自认是大人了,不可以再淘气了,一夜之间脱胎换骨,乖得判若两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