汤锐镇推开房门,心怡听到声响,从书桌前站起身,跑向他,伸长手臂,热情的拥抱住他。小手缠在他的腰上,侧脸趴在他的胸膛前。
“心怡,在家是不是很无聊,想我了吗?”
他圈住她,让她更贴紧他。心里琢磨着,心怡在家一个人,肯定是无所事事,特别寂寞。所以他下班才一上楼,她就亲热的上前拥住他。
“嗯……”
心怡阖上美眸,心头流泄着的是满满的感动。缠在他腰上的小手紧了紧。
她已经知道了昨晚上发生的事情。她一直以为昨晚真的下了大雪,但事实却根本不是这样的。昨晚压根没有下雪。而论坛上有人说,他看到了昨晚驶走好多辆大卡车,还有装在车上的陌生大机器。
这让她很容易就明白了一件事。那就是所谓的大雪都是人为的。虽然,她讶异于科学的先进,因为,昨晚上在她手心融化的雪花是那么的真实。
而让她的心愿得以实现,让昨晚飘起大雪,让昨夜的花园内覆上一层晶莹雪花的人,不是别人,她很清楚的可以确定,那个人,就是汤锐镇。
只因为她说过,希望昨晚下雪。所以,他才会悄悄的做这么多。因为,他想让她达成心愿,想让她高兴。
“傻丫头,无聊了可以上网,也可以来公司找我。”
他轻抚着她的薄背,温柔的安慰她。瞥了一眼书桌前已被她关上的电脑。想着一整天闷在家的她是会感到寂寞的。
“嗯。”
她点点头,语气柔柔的。她不是因为在家里感到无聊。是因为,被他默默做的事所感动。因此在见到他回来推开房门的一刹那,她才会迅速扑向他的怀抱。
因为,晚上还要开往h市,因此,在楼上只做了片刻的温存拥抱,随即就下楼,一起用晚餐。之后两人也没有耽搁,便前往h市。
两个小时的车程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。但是,考虑到想要周六早上能够睡晚一点再起来去刑宅,因此,两人宁可傍晚就出发。晚上睡在h市的那间小公寓内,明天就不用早起赶时间了。
车上,心怡坐在他的身边,侧着身子朝向他,背斜靠在椅背上。他这个傻瓜,到现在还系着这条围巾呢!现在的温度并不低,他根本不用围上这条围巾的。可是,他却从早上开始就没有取下它。
心怡的心里涌着难以消失的感动。为什么她为他做一点点的事,他都这样的喜欢并且这么感动呢?!
“怎么,是不是我特别帅,所以看的入迷了?!”
眼睛的余光早就注意到这小丫头自从上车后,一路上,斜斜的坐着,小脸朝着他。虽然没有说话,可是,那双如宝石般澄亮的眸子却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的侧脸已经许久了。于是,他难得的臭美了起来。
“喔,是很帅!”
心怡竟然没有反驳他,还应和他。这家伙长的原本就是帅到极点。那侧脸的线条深邃迷人,很难让人不动心,应该没有什么人会不承认他是俊美到极致的男人。
“汤锐镇!”
心怡轻轻的喚着他。
“嗯?”
小丫头今天真是有点特别。主动抱他。又很老实的应和他,说他很帅。看上去特别的听话,特别的讨人喜欢。
“你喜欢什么?你最喜欢什么?”
心怡有些惭愧。到现在为止,她其实并不是太清楚他最喜欢什么事物。虽然,他好象没提过什么特别不喜欢的事物,可是,他究竟喜欢什么呢?!他最喜欢的是什么呢?!
为他做小菜也好,为他织围巾也好。这些,只因为是她做的,所以才会得到他的青睐。这些,她都知道。
他烧菜的手艺就比她好多了。更何况家里的厨子烧出来的菜更是绝对美味了。他其实根本不需要她为他做这些事。
至于这条围巾也是一样。他现在会待它如同宝贝一样的,这么的喜爱,那也是因为,这条围巾是她亲手编织的。所以,才会得到他的珍惜。但其实,心怡知道,这并不是他喜欢的东西。因为,他平时都不系围巾的。他并没有系围巾的习惯。
心怡真的很想要为他做一件他最喜欢的事,或送给他一件他最喜欢的东西,可到现在为止,她很汗颜。因为,做为他的女朋友,她并不知道他最喜欢的是什么?!
“喜欢?”
他重复着她问句里的这两个字。他没有转头看她,他的视线直视前方的路况。但他微微凝神。小丫头在询问他最喜欢的是什么,这个可爱的傻丫头。他最喜欢的,还用问吗?!
“我最喜欢的,还会有什么?!当然是你啊!小傻瓜。”
因为在高速公路上,注意力要集中,所以,他并没有把俊脸移向她。很轻描淡写的回复她。
“……”
心怡的小脸瞬间窜红,脸蛋微烫。他说的没有错,她是个小傻瓜。他最喜欢的当然是她啊。就因为喜欢她,所以,他才会想要满足她的心愿,才会这么劳师动众的搞这样让人感动不已的人造降雪啊。
其实,她一直就应该知道,他最喜欢的只有她。可是,她却一直没有往心里狠狠灌输这样的事实。她真的是好傻。
这一路上,她的心始终暖暖的。因为他为她所做的事,因为他对她说的这些话。
两个小时的车程并不长,很快,他们两个就已经到了h市。因为晚餐早就在n市吃了,因此,车直接驶入了小区。下车后,也没有在楼下多闲逛。就进了公寓大楼,等待电梯。
电梯一开,出来的是楚天华。自从上次的家庭聚会后,大家也有很长的时间没见面了。
“天华!”
被汤锐镇牵着小手的心怡主动和从电梯内出来的楚天华打招呼。他们两个没有迅速进入电梯。因为,心怡很想知道他和丁莎莎怎么样了?!汤锐镇那晚已经把丁莎莎的过去告诉他知道。这事,让心怡觉得很玄,总感到,丁莎莎的愿望很难达成了。而这,却是因为汤锐镇的原因。
“你们刚来吗?”
楚天华询问面前非常相配,很是亲密的两个男女。心里头泛起羡慕的思绪。在说话之际,他的视线瞟向汤锐镇脖子上的酒红色围巾。这家伙还真是又俊又酷呢!这条围巾很适合他,非常亮眼,虽然今天的气温并不低。
“嗯。我们才过来!”
汤锐镇点点头,顺着楚天华的眼光,他的视线往下一瞄。再次睨向楚天华的冷眸中透出一抹愉悦。
“这围巾不错吧。是心怡帮我织的!圣诞礼物。”
就如同白天在公司里,他要主动解释一番一样。这一次,碰到楚天华,他依然还是这样。非要让全世界的人知道,这围巾是心怡织的!
“嗯。真漂亮!”
楚天华附合着他。点点头。心里很是羡慕。
“天华,你这是要去?”
心怡接过了话。她有点被汤锐镇搞的难为情,小脸微红。现在的气温不低,根本不需要围这条围巾,可是,汤锐镇却舌不得拿下它。并且还要在楚天华的面前炫耀。象个孩子似的。
“我要去乐队。晚上我们就要出发去外地了。要去几天。”
快速说完这件事,他又想到了什么,继续开口。
“心怡,丁莎莎和我已经分手了!”
这件事情,他还是想让他们两个知道。不然,心怡一定以为丁莎莎还和他在一起的。下学期,他就不会去国了。这事,他想及时让心怡知道。不过,应该不会发生他所担心的事情才对。因为,他以前的记忆里,丁莎莎和心怡在学校里应该没有什么沟通。
“做的对!”
心怡还没有回答,汤锐镇快速接话。那个恶毒的女人,在他的眼里根本配不上楚天华,分手是明智的选择。
“汤锐镇……”
心怡很无奈的唤了一声身边的男人。她知道,丁莎莎曾经害过她,所以才会被汤锐镇讨厌。但现在报复也都报复了,而且这次又害的丁莎莎失恋。在这件事情上,心怡觉得,还是就这样过去吧,别再恨那个女人了!
和楚天华告别后,两人进了电梯,直上八楼。陈嫂是极为负责的。公寓里始终都被收拾的非常干净。就象心怡每天都住在这里一样。屋子里如同往昔般的温馨舒适。
虽然今天是圣诞节,但两人丝毫没有想往外面走,没有想出去玩的想法,只是坐在床头,拥着看一会儿电视,很早就入睡。因为,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可做。心怡家的姨妈还没有离开。
翌日,两人十点不到就已经起床梳洗完,上了车,直接开往刑宅。前一天晚上住在h市,就是有好处,因为,早上不用赶的太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