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钦点头,林知夏困得又打了一个哈欠,洛钦看着他,“你回去睡觉吧。”
“嗯,”林知夏确实太累了,不跟他多说了,“再见。”
回到家中,林知夏梳洗完毕,突然想起来阳台上小家伙的毛衣还没收回来,就去阳台上收衣服,无意间往楼下瞥了一眼,发现洛钦居然还没走,站在路灯下抽烟。
林知夏一时有些愣住,他见过的洛钦一直都是那么骄傲又优越的,第一次在他身上看到了落寞。
在他向下看的这一刻,洛钦似乎感应到了什么,抬起了头。
林知夏下意识地缩了回去,然后迅速回了房间。
第二天大早醒来,林知夏拆开了昨天洛钦带来的包装盒。
他给可爱买了一件黑色小斗篷还有一双黑色小皮靴,那件小斗篷特别精致,都不用摸,只看上去就知道质感肯定非常好,跟他自己买的一堆衣服放在一起,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。
林知夏心里酸酸的。
林可爱现在有两个爹了,一个巨有钱,一个巨寒酸。
他一面很高兴洛钦可以带给林可爱更好的物质条件,另一方面又为自己做不到而恼火,幸好洛钦现在没有抢走他的意思,可即使这样,林知夏心里还是发慌。
总是忍不住要跟洛钦比较,越比较越觉得自己没有胜算。
可爱坐起身来,看到他爸对着衣柜发呆,揉着眼睛叫他,“爸爸!”
林知夏转过身来,“宝宝醒啦。”
林可爱继续揉眼睛,林知夏帮他穿好毛衣,然后抱着他站到衣柜前面,“看,这是洛叔叔给你买的衣服。”
听到洛叔叔三个字,林可爱眼睛一亮,然后开心地伸出软软嫩嫩的小肥手去摸衣服,甜甜地说,“好漂亮!”
林知夏本来因为贫富差距在泛酸,可是看可爱开心他也挺开心,没什么能比得他开心更重要了。
“那今天穿它好不好?”
“不!”林可爱脸别过去,小手一挥,“今天穿兔兔!”
他口中地兔兔指的是林知夏上个月给他买的一件白色小棉袄,帽子上有两个毛绒绒的小耳朵,林可爱非说是兔子耳朵,因此给小棉袄冠名兔兔。
林知夏得意了,他用力地亲了一下林可爱,“好,今天穿兔兔。”
而在他自己的衣柜里,多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,风衣版形特别正,布料看上去就很名贵,跟收银的妹子看的那些模特走秀时穿的衣服似的,不像他自己买的那些衣服,穿不了几天就得起球。
不过这么好的衣服,林知夏是没有场合穿的,只能挂在衣橱落灰。
很快,林知夏就迎来了穿这件衣服的场合。
洛钦去小餐馆很频繁,频繁到林知夏这几天都开始关注财经新闻,因为他怀疑洛家是不是要垮了,洛钦才这么闲,可是新闻上洛家依旧蒸蒸日上,并且把这样好的态势全全归功给洛钦,而在报道里出现的洛钦虽然面上平和,眉宇之间还是冷冷淡淡的。
跟在林柯哀面前的洛钦不一样。
在林柯哀面前的洛钦是一个努力尝试宠爱崽崽的笨拙爸爸,竭尽全力地对他温柔。
所以他动不动往他这里跑的原因就是林柯艾吧。
林知夏心里发愁。
在他的认知里,洛钦是个对亲情很淡漠的人,自从上了高中之后就一个人搬出去住,虽然跟洛瑶一起生活但对她也不是特别关心。
怎么就这么喜欢可爱啊。
两点多钟,小餐馆闲下来了,林知夏休息了没一会儿,洛钦踩点上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