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人推崇美姿容,无论男女,但凡美人均趋之若鹜。在这样全民爱美的大环境下,元宵十三公子阴错阳差地开创了工笔美人的先河,以形神兼备,惟妙惟肖便于思慕闻名。在几位出名的美人陆续入画后,燕丰城里渐渐形成了秘而不宣的认知。想知道最近哪位美人风头最盛?只要看看元宵十三公子最近的画便知。
于是那些被画到的美人大多窃喜,盼望下一回中选。尚未轮到的美人表面上不动声色,实际心急若焚,但凡出门必刻意装扮一番。此种风气流行之后,不禁令我有种身为帝王,万千佳丽等候宠幸的微妙自豪感。
这些年来,在我的画笔下风光一时的美人不少。但声名最盛,维持时间最长的,莫过于我的夫君安锦。
对于这一点,我也很无奈。第一次画安锦,其实只是由于七公主派人到晒月阁里,以重金令元宵十三公子绘出一幅安锦与她在一起时的画像。
当时我尚未出嫁,且与安锦绝了交形同陌路,原本并不想接下这单。但晒月阁老板反复劝说不好得罪公主,再加上重金相诱,我还是应了下来,但事先说明只在暗处画,绝不现身。
未想到这幅画之后,类似的请求源源不绝。安锦的画像成了风靡燕丰的畅销品,甚至还有些外地的客人亲自前来订购。于是这安锦系列便长久不衰地红了起来,至今依然丝毫未有减弱的势头。
早知安锦会成了我的夫君,当初就该坚决点儿,回了七公主那单。不得不偷看自家夫君与他人幽会,哪怕我与他之间势同水火并无情意,也实在不是件多么愉快的事。
雀儿点上灯,替我泡开颜料。她原本也是书香门第的孩子,后来家道中落,穷困潦倒之下才做了安府的丫鬟。我选中她做我的贴身侍女,也正因为她心性单纯又爱书画,与我很有些投合。
我将画平铺,取了两只羊毫,开始分染着色。在完成了其它所有的背景以及女主角苏慧后,我才开始沉下心思,仔细地为画上的安锦着色。
他脸庞白皙,却不是那种透明无力的苍白,而是莹润蕴光的玉白。朱膘,藤黄,蜃粉,石青。哪怕是画过这么多回,我每次依然要为调出最接近于真实的颜色而苦恼。
他的眉毛很长,漆黑如墨,宽窄合度。眉与眼窝的距离很近,令一双眼显得深邃。至于眼睛——我又开始犹疑。单调的漆烟墨如何显得出那眼里的飞扬神采?
雀儿在一旁看得目不转睛,许久才提醒道:“夫人,您在大人的像上花的时间,是别处的三倍。”
“那当然。他是主角,我还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。”我没抬头,仔仔细细地落下每一笔。终于完成时,已经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时辰。
我放下笔,擦了擦汗。“如何?”
“更胜以往。”雀儿竖起大拇指。“奴婢总觉得夫人笔下那么多人物中,咱们家大人被画得最为传神。”
“那是。我跟他认识了一十六载,他从里到外从上到下,还有哪一处我不知道的?”得意之下,我开始吹嘘。
雀儿颇有些不信。“既然如此,为何现在却——”
她忽然住了口,小心翼翼地瞄了瞄我的脸色。我心中明白,她是想问既然相识这么些年,为何成了婚却如陌生人般相敬如冰?
也难怪她疑惑。我与安锦成婚一年有余,除却洞房花烛那一日他在我房内度过,其余时间都宿在书房。平日里他早出晚归,即使两人碰上了,也说不上几句话,即使说了,也时常以极不愉快的争执结束。公公婆婆想必也早有耳闻,只是假作不知罢了。雀儿做我的贴身侍女这么些日子,自然是看得清清楚楚。
我望着画面上修长的身姿,低声道:“他记恨我。”
雀儿很惊讶,因为这是我第一回同她提及我与安锦之间的事。日子长了,有些话憋在肚里总是不痛快。然而此事前因后果说来十分话长,我习惯了偷懒不爱多讲,今儿个能突发感慨顺口说出这句已属难得。雀儿伸长了脖子等待后文,当明白我并无讲述因果的心思之后,十分失望地叹了口气。
“以后再同你慢慢说。”我宽慰她。此时窗外打更声传来,响了三下。
不知不觉,居然已经三更。我赶紧收拾停当,带着雀儿回了卧房。所幸安锦从来都宿在书房,否则我哪儿来那么多自由?
刚进卧房,还未点灯,我便闻到一股淡淡的酒香,脚下微顿。而身后的雀儿已经反应了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