雪白的灵墨犬显然引起了食客们的关注,好些胆子大的女孩子还伸手去摸。
“好可爱的狗啊。”
“这是条萨摩耶吧。”
“我是犬不是狗。”
身后的灵墨犬不满地嘟囔,扭着身子从“魔爪”中逃脱,这声音听在那些女孩子中,就变成了狗子嘤嘤嘤的声音。
若不是此时的曲仲正在专心地看着手里的手机,恐怕早就让它留下来给林鹏当活招牌了。
手机里,一个名叫金宝宝的微信名发了条信息,内容则是邀他去参加她的结婚典礼,时间就定在三月二十二号,地点就在北城的xx酒店。
金宝宝!
曲仲大学时的班长,也是唯一对他照顾有加的人,就原主当时眼高于顶的性子,早应该把全班同学都得罪了个遍。
就是个班长一直苦口婆心地周旋在他和同学之间,竟然让曲仲和同学们相安无事的相处到了毕业。
开始原主还以为这班长暗恋他,哪知人家只是看他本性不坏,想着拉他一把罢了。
看来这个人情还得还……
“诶!还说不回北城,这才没多久就打脸了。”
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,曲仲嘟囔道。
吃完饭曲仲并没有急着回家,反而就穿着拖鞋在村子里闲逛了起来。
这个村子果然大,一人一狗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把村子大概走完,直走到灵墨犬已经不耐烦了,这才折返回了家。
刚上楼,张敏已经做好了午饭。
曲仲边吃着饭边和她说了说自己要去参加婚礼的事,并且打算就定当天的机票走。
“你这回回去啥时再来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