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黎鼓掌惊呼。

择日不如撞日,陈锋深吸口气,装出副灵感迸发的样子,“麻烦拿纸笔来,我先给你写第一首。”

“第一首?”

“对!我这会儿灵感有点强,大约能一口气写三首出来。正好也对我前面三首没卖给你表示歉意。你到时候挑挑,如果你都喜欢,那就都卖给你。如果你有不要的,我再琢磨看回头卖给别人。”

众人异口同声,诧异不已,“三首?”

陈锋的神情看起来很认真,“对,三首。”

就算是对他的才华极其了解的钟蕾,此时也拿捏不准他是不是在开玩笑。

写歌不是写作文,信手拈来的灵感往往只能是其中某一段旋律。

一首完整的歌曲,韵律和歌词都需要讲究前后呼应,几乎没人能一蹴而就。

哪怕真能灵感迸发勉强做到,但事后却还是免不得字斟句酌的不断精调。

当调无可调时,一首歌才算成型。

古往今来只有那种真正集大成的宗师级人物,才能先在心中打完整个伏案,然后提笔一蹴而就。

这功夫看起来简单,其背后又有多少厚积薄发,多少精耕细作,谁也说不清楚。

陈锋虽然才华横溢,但张口便是一次三首,也太过惊世骇俗了。

众人都既不信,又不好否认他。

陈锋懒得解释,等纸笔到手便开始伏案疾书。

一行行字迹在简单的笔记本上如水流倾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