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方陷入沉默。
一个小时,两个小时,林予知中间打电话过去,却是不在服务区。
这是关机了?
——不再给我消息?
那个人应该还有高崖更多地消息!而且,她/他要苏醒去处理,目的是什么呢?
对于林予知来说,和这个人合作,就意味着能得到高崖更多地消息,对辩护无疑是非常有利的;但同时,那人所谓的“让苏醒去处理”意味着什么呢?
这人今后还能弄到更多高崖的消息,那就是高崖身边的人了。以高崖和苏醒之间现在微妙的状态,如果是为了对他们的关系有利,现在最好的做法是什么都不做。而这人把高崖的消息泄露给苏醒的死对头的我,还让苏醒去办——
是为苏醒好,还是对她不好?
以苏醒的个性,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和高崖通气,或者找法官。
虽然律师对自己的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负有保密义务,但是律师职业道德里也规定了,对于违法犯罪的事情律师也有举报的义务。这一点,中国律师和外国律师是完全相反的。这不仅是职业道德的问题,更是律师的自保之道。
林予知皱起眉头,不、不应该是这个意思。
那不就等于把告密的人暴露出来了吗?
那个人既是高崖身边的人,不会不了解苏醒。
而事实是那人了解苏醒,且有意告诉自己,并且要通过自己,去控制苏醒去处理这件事——
“控制”!
显然,“让苏醒去做”这句话的核心跟自己有关的意思,只有这个包含着控制意思的“让”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