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秀才不知何时蓄了两撇小胡子,一双眼睛盯着沈错,面露得意。
“升堂!”
随着他一声大喊,大堂两边站立着的衙役便一边敲着水火棍一边高喊“威武”。
县令一拍惊堂木,满脸威严地对着沈错道:“堂下何人,报上名来。”
沈错摇着扇子,慢悠悠地道:“我是沈无妄。”
县令一听她竟敢自称「我」,立时怒道:“沈无妄?你可有功名在身?为何见到本官却不下跪?”
“我倒是想知道,县令是以什么名目抓捕我?若我无罪,便不用来县衙,既不用来县衙,那自然不该下跪。”
县令大怒,随手就从红色签筒中取出三支签令扔到堂中。
“大胆刁民,竟敢用歪理邪说戏弄本宫,来啊,先打三十大板!”
这县令案上摆放着「执」「法」「严」「密」四个签筒,里面所放便是签令。
所谓令行禁止,衙役只有获得县令下的签令才能行动。
「执」筒中的签令用于捉拿罪犯,其余三个签筒分白、黑、红三色,分别对应一、五、十板。
这县令上来便给沈错三十大板的惩罚,要的就是给她一个下马威。
他与王庆发、徐秀才等人狼狈为奸,不过是拿个由头捉拿沈错。
等她怕了,愿意用钱来赎身,目的也便达成,自然是二话不说就要拿她开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