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对着她摇摇头,指着试卷让她认真听讲。凌初一捂着嘴笑,然后像是做了什么坏事被抓包了一样,赶紧回过头去了。
我发现她真的好可爱,样子好看性格乖巧,虽然有点内向但实际上非常积极向上。如果大家没有先入为主的那种观念,谁都不可能不会喜欢她的。
这样想的时候我又稍微感觉有点窃喜。因为每个人都像曾经的我那样肤浅,所以只有我幸运地成为了她的第一个朋友。
因为凌初一语文拿了118分,她的平均分非常轻松的过了六十分,我实在是好奇她作文写了什么东西。虽然之前就和凌初一讲解过试卷,但老师说过又不太一样,这一次拿到答案回去要再给她说一遍,放学之后还是直接去了她家。
我问了她一天,想让她给我看看她的作文,这家伙倒是耐得住,说什么也不肯给我,一定要等到回家。
学校里凌初一在我面前虽然开朗了不少,但还是很少与他人交流,下课的时候也很少走动。我偶尔去她座位,她还总是特别不好意思。
她不好意思的点和我真是差太多了。
回到家她总算是肯给我看她的作文了。这次作文是典型的材料作文,给的材料大致内容是说如今日益增加的碰瓷现象,导致大家越来越不敢去帮助有困难的人。我写的是一篇议论文,而凌初一写得则是一篇叙事文。
她的文笔显然十分稚嫩青涩,甚至可以说有点小偏题。除了给她分数的老师,可能在任何人看来这都无法得到52的高分。就连我,现在也怀疑老师是不是看出了什么而给了一些水分。
但这些都不影响我认为她写得非常好。
这是一件真实发生过的事,就在中考第二天的早上。
从事件中另一个人的角度来看曾经发生过的事让我觉得非常神奇,还有一些说不出来的感觉。我曾以为她一直没有提那件事是因为她已经完全忘了我,可现在看来,那显然不是事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