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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七想着,说道:“就是特米洛,我已经知道了,我有证据。”

“是吗?”亚当斯看向小七,腮帮子的肌肉在暗暗用力,也就是说他在憋住不笑。

小七说道:“你承认吧,你老实交代的话,我可以饶你一命。”

亚当斯笑道:“承认什么?”

“承认是特米洛让你来杀小姐的。”小七严肃道。

亚当斯的眼神有些挣扎,最终无所谓道:“没什么好承认的,他不是我的雇主,你让我怎么老实交代?”

小七盯着他,心中已有决断。

“果然,他不认识特梅洛。”

小七刚才的问话,是包含多重套路。

首先他给出了两个答案,路易斯与特梅洛。

其中特梅洛,他刻意有点口音,把这个名字说成‘特米洛’。

虽然带点口音,但如果亚当斯知道特梅洛,那在听到‘特米洛’时一样会知道他在指谁。

反之,则会本能地误以为他问得是一个男人。

果然,在强迫亚当斯承认时,亚当斯的回话中,用的是‘他’,而非‘她’。

这在英语中区别是很大的。

除此之外,逼迫亚当斯承认,也是一个套路。

在说自己有证据时,亚当斯没有一丁点紧张。逼迫承认时,则有些挣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