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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本来觉得第一次应该选个高大上的酒店的王芸,吃完饭就灰溜溜的跟着于诗岚出去了,提都不敢提晚上要住什么样的酒店。

吃都吃了,于诗岚虽然的确肉疼的厉害,但钱已经花了,又不能要回来,所以再计较也没用。

“时间不早了,你是打车还是坐地铁回去,我送你。”甚至到了此刻,于诗岚还保有风度。

王芸有些不好意思,小声道:“这也是要学的?”

那岂不就是,把对方当女朋友来宠,却把自己当男人吗?这样看来,拉拉中付出的那一方,其实和普通男人一样,在追求人的时候,也挺辛苦的。但是,不都是有一个在上一个在下的吗,她不想在上,所以在下的,也得学习这些?

王芸,向来就是那种不愿意付出太多的人,或者说,懒,喜欢一劳永逸的人。

于诗岚简直要被这家伙气笑了,她反问道:“怎么,不想回去吗,晚上想跟我走?”

这话说的也太直白了,王芸不能干脆说不是,只好抿着嘴唇不回答。

于诗岚只觉得心头有一万只草泥马跑过,这不仅是花了她四千多吃顿饭,晚上还要她花钱去开房的节奏吗?当她是冤大头,还是真的想对她奉献自我啊?别说她不是拉拉,她就算真的是拉拉,也要不起一个消费这么高的女朋友啊。

她伸手按着胸口,忍耐下被王芸挑起的怒火,好半天,才道:“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去我家?”顿了顿,看着王芸诧异的眼神,她恨恨的道,“说实话,我喜欢在家里做,以前都是在家里的。你要是不介意,那咱们就走,你要是介意,那就算了。”

第22章

我喜欢在家里做,以前都是在家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