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家伙运气其实很好,他选了大明,也没遇到饥荒,且开局就在北方的一座城市里。
听四号嘀咕,他嘴巴里有一颗大金牙,想着进城后换点本钱,自诩以他的见识,混个小地主的生活没有问题。
却没想到,刚进城心就凉了,因为他根本听不懂这群古人在说什么。
“尼玛,大明不是说燕京话的?我怎么听不懂?”
他与人搭了两句话,牛头不对马嘴。
这也就罢了,他好死不死,主动离开大道,往街巷角落里钻。
四号想偷偷把自己的金牙撬下来,心说黄金怎么也是硬通货。
却不料他正撬着,一伙人就跟进了巷子,把他给堵了,直白了当地要抢他。
四号自然要反抗,他自诩很能打,几手散打功夫,倒是让这伙人有点想知难而退了,结果他见这群人心生退意,竟打得兴起,嫌假发碍手碍脚,直接摘了,露出了光头。
也许他觉得自己秃尖儿的光头特别凶悍,能镇服这群人。
怎料那伙人见状一脸惊怒,眼睛都红了,呼喊几声,然后竟毫不客气地拔出刀来,把他乱刀砍死。
四号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,因为他实在听不懂这群人说话。
墨穷倒是听懂了,这群人是军户,穷得叮当响,看他不会说话,只以为是南方来的,他们本就是想欺负外地人,抢点钱,见他身手好本想算了。
结果他露了光头,这群人才喊他是个蛮子奸细,起了杀心。
这里是边城,杀他不仅报仇雪恨,脑袋还能换钱补贴家用。
“他运气是最好的了,硬是把自己作死了。”苟爷笑道。
墨穷摇摇头,又看三号,这家伙在拜占庭,正是那俄罗斯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