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又仅限于此,毕竟这是他第一次与社员相处,之前只闻其名,未真正接触过。
此次因为自己被刺杀的事,终于接触到了,但又有些失望。
这两人并没有他想象中那种执掌超凡力量的感觉,保护他的方法也没有多么出奇,跟正常的安保一样,甚至于还更烦,更啰嗦。
若不是昨晚那啰嗦劲真的救了他,他今天就要求蓝白社换人了。
“你们没有必要骗我吧?”哈曼皱眉道。
苟爷笑道:“真没骗你。”
哈曼摇头道:“我听说曾经救过温莎王室成员的一名社员,百米冲刺可以进七秒大关,远超常规人体极限。看来,这数据也是谣言了?”
“不……这是真的。百米冲刺,我个人记录是744秒。”苟爷说道。
墨穷暗自点头,他刚毕业那会儿都能进八秒,而苟爷比他强得多,跑进七秒很正常。
毕竟社员的冲刺,基本是靠力量生生提速,结合了空气墙借力。
墨穷若化身萝莉,速度更会提升一大截,能冲进五秒大关,瞬息间把自己如炮弹般蹬出十几二十米。
听到苟爷承认,哈曼惊道:“真的?我还以为这才是假消息呢!”
跑进七秒太恐怖了,百米冲刺只需要比别人快个零点几秒,那就是好几个身位的距离了!
快两秒,那就是拉开一流运动员十几米!有如天堑鸿沟般的差距。
他知道,蓝白社的身体素质是训练出来的,所以能跑进七秒,说明这本就是人类可以跑到的速度。
“真这么厉害?我的这匹小马能跑五十公里的时速,起步的一百米就算慢一些,应该也只需要七秒多。这么说……你们能和我骑马跑得一样快?”哈曼兴奋地竟直接拍马就走,驾驭着一匹阿拉伯小马在马场上驰骋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