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知道了。”
易瑶出生在边疆,生长了十年,从小就喜欢在林子里各种穿梭,跟着师傅辨别草药,要想找到能止血的草药,对她来说,并不是难事。
很快易瑶就抱着一堆花花绿绿的草出来了,蹲在他面前,将草药清洗干净,折成小段,放进嘴里,吧唧吧唧的开始嚼成糊糊。
易瑶掀开他的外袍,然后把草药糊糊,贴在了他的伤口上。
草药糊糊贴上来时,还带着她的温度。她处理伤口动作很熟练,容勋好奇道:“你出身豪门,怎么会这些?”
“小时候我在边疆长大,那会儿经常打仗,大哥总是带着受伤的将士回来,军营里医师忙不过来,我就经常去帮忙,时间长了,自然就会了这些。”
易瑶咬住自己内衬袖口,撕拉一声,扯下一条布,权当纱布,裹住他的小腿。
容勋笑了:“果然瑶瑶与京城里的千金小姐不同。”
易瑶想起那方帕子上她绣的红玫瑰,尴尬的咳了咳:“你是不是嫌我绣的红玫瑰不好看?”
“我觉得很好看。”容勋面不改色的夸赞。
易瑶满意的点了点头,为自己挑选夫婿的眼光,感到骄傲自豪。
一般男子都喜欢女子贤良,平日绣绣花,读读《女德》就好,越是纤瘦无力,弱不禁风,更能惹男人恋爱。但她不同,生长在武将世家,别的姑娘绣出来的是花,她绣出来是鸡脚,别的姑娘柔柔弱弱,一顿饭吃不了几口,她食欲贼好,一顿就能顶别人三顿。
所以当她知道容勋喜欢自己时,还真的有点想不通,一个好端端的文臣,居然好她这一口。
“瑶瑶……”容勋忽然唤她。
易瑶凑过去:“怎么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