似乎看透他的想法,父亲那因吹玻璃而微微塌陷的双颊舒展开来,悠悠地说:“可千万别浑浑噩噩地走进婚姻,真的喜欢,非常非常喜欢,才能熬过那些鸡毛蒜皮的事。那样,日久天长的日子才不是围城。我们也没啥别的意思,就是想告诉你,我们不在意你喜欢男的。虽然,我们也是花了好几年才想通。”
“别说这些了,”他耻于和长辈讨论弯与直的问题,“我也不是很喜欢男的,我就喜欢他。”说完,他捂住额头。唉,说漏了,刚才还说不爱了。
“那次,你怎么不留他过夜?”母亲问,“那么快就撵他回去,多伤他的心啊。”
“他很善解人意的。”管声嘀咕,“毕竟雨一停,狗仔队就出来了。”
“那你把他留下,等下一场雨不就好了。”
他恍惚了一下,心脏猛然揪痛,如同被飞镖击中。
是啊,当初为什么不把范锡留下?雨停了又如何,还会有下一场雨。他们本可以彻夜谈心,或者只是拥在一起,什么都不做,静静地听歌、发呆。
如今想来,回国之后,那是他们唯一的一起过夜的机会,而他却没有珍惜。
“无所谓了,他已经不喜欢我了。”他低声说,喉咙酸胀无比。在父母关切的目光中,他忽然觉得自己退化成了小孩子,正在抱怨和学校里的小伙伴闹了别扭。
他甚至想扑进母亲怀里哭一场。
“好可惜,”母亲轻轻撇了下嘴角,“隔着门都能感觉到,他当时好喜欢你。”
临走前,管声叮嘱父母,千万别在外面说漏嘴,也别告诉弟弟。他倒不怕弟弟用异样的眼光看他,而是不想丢面子。
那小子必定会跳脚大笑:从幼儿园开始就是校草,书桌里情书比试卷还多,万千少女的梦中常客——被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子给甩了。
回到家,管声看见白佑的消息,说想他了,招呼他去店里玩儿。而且,有个生意伙伴也在,是他的粉丝,想见见他。
他想了想,不能拂了好友的面子,便抓起车钥匙,出门驶向“极昼”livehoe。
经过一个路口时,恰遇黄灯。他慢慢刹车停稳,望着穿行于斑马线的人群。每个人都行色匆匆,夜色笼罩在他们疲惫的脸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