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现在路霄也给他睡了,还给他做早饭,那估计是已经认命了。哪有金主都认命了,小白脸还不迎头赶上,重振雄风的道理?
被窝里一阵蠕动,陆渺渺已经套好了裤衩,开着暖气的家里温度极其舒适,随意的抓了件淡粉色T恤套上,便继续站在洗手台前刷牙继续思考如何重振雄风的问题,等磨磨唧唧一片粉到了餐厅,路霄已经吃完了。
路霄:“你可以再快一点。”
陆渺渺:“......”
你倒也不必见缝插刀。
“昨天我喝多了。”
他插起一块鳕鱼排往嘴里塞了塞,鼓着小腮帮子不动声色,“就是这个酒精你知道吗?抑制神经感觉的,而且喝完酒血液循环会加快,那个什么,...然后某、某些部位就会供血不足。”
科学使人信服,陆渺渺振振有词:“所以出现一些不太对的反应是很正常的。”
刚才等了人半晌心情都不错的路霄脸色却不知道为什么难看了起来,尤其是在他说不太对这几个字的时候,路霄声音淡了几分:“你想起来了?”
艹了。
这个表情,他肯定秒X了。
陆渺渺瞬间蔫下去,小鸡仔一样萎靡不振的点点头,软糯糯的嘟囔,“嗯,你能忘了吗。”
路霄坐着没动,也没说话,旁人看不出有什么差别,可陆渺渺却觉得他像大茄子浑身结了一层霜,跟早上在门口喊自己吃早饭的时候判若两人,明显是不开心了。
可是这么丢脸的事情,太影响形象了,他总不能让路霄一直记着,挠挠头,他决定正面出击,“要不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,我一定表现的比昨天好!”
路霄皱着眉头,愣了愣。
昨天只是他一时没控制住,倒也谈不上什么表现不表现,而且陆渺渺的表现说实话很不要脸,他很满意,不过这个提议显然比刚才的忘了要让人舒畅。
“晚上说,要上班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