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偏偏他看上了主角团,嗯,没错,是整个主角团,因为太好色,恰好主角团里的人颜值都爆表。

说起来,这篇文也算得上是玛丽苏文,无论是主角还是反派都喜欢上了女主。

而原主因为嫉妒女主,处处使拌为难女主,并且四处勾搭主角团,最后勾搭不成,恼羞成怒丧心病狂地给女主下了药,最终被被所有人厌恶,自食其果,连帝国元帅的父亲都救不了他,下场可谓凄惨。

想到原主在书中所做的事情,如今一切落到他头上,凌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。

如果单纯做一个仗势欺人的恶毒纨绔,凌云倒也不是不能演,假装喜欢主角团的弯男也可以,反正主角团性取向正常,说几句喜欢的话给个爱慕的眼神这些都不难。

只是,原主实在是太花心了,除了主角团外,其他长得好看的人他都想上,而且想上的还都是男人。

凌云一个纯情少男,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,到了这里居然要去做弯,还是个花心的弯。

这委实难以接受。

幸好他的任务只是走剧情顺带获取厌恶值,而不是去追求男主,不然可就更为难了。

系统看他这样为难,还是挺可怜他的,偷偷告诉他,只要不崩人设,不让别人发现,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做。

简单地来说,就是可以在这事上擦边球,在规则里找漏洞。

凌云大大松了口气,对于一个你电杆还直的直男,让他跟男人那啥,还不如让他直接去死来得痛快。

当好人不容易,当坏人还不简单,他刚来这里时,他的厌恶值就有一万多了,也就是说,他什么都不用做,任务就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一。

而且每天,厌恶值都有上升,虽然数字不大,但很显然,这里的人对于凌云,十分的不待见了。

在这不待见的基础上,再作恶一些,一百万厌恶值并不难。

跟这里的封建等级一样,厌恶值也是有分等级,普通人的厌恶值只有一个,戏份多点的则多些,少则几十,多则几百。